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发布 > 正文

关于开展新一轮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6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函字〔2023〕363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市农机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新一轮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条件

  遴选对象参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遴选培养办法》(农办机〔2022〕8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参加遴选的人员应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在本轮农机“土专家”遴选时,对于上一轮农机“土专家”有效期即将结束的,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农机“土专家”履职情况总结,并进行评鉴,符合条件的可推荐保留。

  二、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程序按照《办法》第九条规定开展。

  各市推荐省级以上农机“土专家”候选人2-3名(含拟推荐保留的农机“土专家”),我厅评选出省级名录予以公布,并向农业农村部推荐全国农机“土专家”候选人。

  三、有关要求

  各市要按照《办法》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土专家”遴选培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严格条件程序,明确责任时限,确保遴选培养工作顺利推进。

  请各市于2023年11月17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以下材料:一是本市农机“土专家”培养使用情况总结(格式参照附件1);二是推荐的省级以上农机“土专家”名录(格式参照附件2);三是全省农机“土专家”遴选推荐表(附件3);四是全国农机“土专家”遴选推荐表(附件4);五是推荐人选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模板见附件5);六是推荐人选标准蓝底证件照、工作照、生活照各一张(电子版)。上述材料按纸质版一式叁份报送,材料电子版及电子照片发送电子邮件。

  联 系 人:李倩联系电话:0531-51788962

  电子邮箱:sdnjglc@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

  附件:1.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培养使用情况总结(模版)

        2.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名录

        3.全省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遴选推荐表

        4.全国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遴选推荐表

        5.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内容要求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

   关于开展新一轮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5.wps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11/t20231113_447163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