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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轮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 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4     来源: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根据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遴选培养办法》(农办机〔2022〕8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及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司《关于开展新一轮全国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拟组织开展新一轮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以下简称“土专家”)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条件

  本轮农机“土专家”遴选对象参见《办法》第三条,参加本轮农机“土专家”遴选的人员应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

  在本轮农机“土专家”遴选时,对于上一轮农机“土专家”有效期即将结束的,由市级农机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农机“土专家”履职情况总结、评鉴,符合条件的可推荐保留,并将评鉴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二、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县、市、省三个层面自下而上展开。遴选工作程序按照《办法》第九条规定开展。

  全省拟新遴选30名左右省级农机“土专家”(含拟推荐保留的农机“土专家”,需在名录中注明),形成新一轮省级名录予以公布,并择优向农业农村部推荐全国农机“土专家”候选人9名(含推荐保留的全国“土专家”)。

  三、有关要求

  各市要按照《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土专家”遴选推荐工作。每市按要求遴选推荐2-3名人选。

  请各市于2023年11月24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遴选材料:一是农机“土专家”遴选结果上报文件;二是本市农机“土专家”培养使用情况总结(格式参照附件1);三是推荐的农机“土专家”名录(格式参照附件2);四是农机“土专家”推荐表(附件3);五是推荐人选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模板见附件4);六是推荐人标准蓝底证件照、工作照、生活照各一张(电子版)。上述材料按纸质版一式叁份报送,电子版材料及电子照片发送电子邮箱。

  联系单位: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总工办

  电子邮箱:sxnjzgb@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安邦0351-2111449

  李若媛18935108186

  附件:1.市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培养使用情况总结(模板)

  2.市省级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推荐名录

  3.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遴选推荐表

  4.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内容要求(模板)

  5.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遴选培养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sxnytzwgk/sxsnynctxxgk/nynct/gknr/auto1235/nyjxhglc/202311/t20231121_94304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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