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0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财政厅印发了《贵州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贵州省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和意义
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是《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明确规定的重要扶持措施。贵州省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立足丘陵山区特点,突出“保供促安全,振兴畅循环”,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机械化生产的需求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稳重点、扩范围、优服务、强监管、提效能,构建新发展格局。在农财两部实施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结合贵州工作实际所制定的。着力破除制约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进一步畅通农业机械化发展各个环节,持续提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精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
二、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范围
以高端、适用、绿色、智能为原则,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15个大类44个小类172个品目范围内,结合我省农业生产需要和资金供需实际,广泛征求意见,确定选取15大类38个小类121个品目,纳入《贵州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比2018年的14大类36个小类87个品目增加1个大类2个小类34个品目,范围进一步扩大。
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范围和重点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范围为贵州省所有县(市、区、特区)。
实施重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支持重点方面着力突出稳产保供。将适宜我省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全部列入补贴范围,应补尽补。二是在补贴标准方面着力做到“有升有降”。提升部分重点机具品目补贴额,测算比例从30%提高到35%;逐步降低区域内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的机具品目补贴额,到2023年补贴额测算比例降至15%及以下,并将部分机具品目逐步退出补贴范围。
四、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条件
补贴机具必须是全国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一)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二)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三)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应装置能永久保持的产品标牌。产品标牌应固定在一个明显的、不受更换部件影响的位置,其具体位置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明示。标牌应标明生产企业、商标品牌、产品名称和型号、发动机标定功率、总质量、出厂年月、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
五、农机购置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统称“购机者”)。补贴对象强调职业特性为从事农业生产。个人包括农牧渔民,以及承包土地、农场、林场进行农业生产的个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农业法》规定: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六、农机购置补贴方式
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引导购机者根据各档次的补贴定额自主议价。自主购机,指补贴对象自主选择经销商及农机产品,谈价议价,自行购买,不受干预;定额补贴,指农机产品的补贴额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先行测算确定,不受购机价格的影响;县级结算,指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结算给补贴对象;直补到卡(户),指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补贴对象银行账户;补贴对象无银行账户的,经本人申请,可拨付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人的银行账户。
七、补贴申报及办理流程
补贴对象自主购机→购机者凭购机发票、身份证、银行账户信息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有条件的县延伸至乡镇村办理)申请补贴→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公示补贴对象,抽检核验机具→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整理补贴资金结算资料,并向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结算要求→县级财政部门结算兑付补贴资金至购机者。
手机APP申请办理流程:在手机应用或者省农业农村厅网站等下载“农机购置补贴跨年版”并安装、打开→点击“申请补贴”→选择“个人”或“组织”身份→按要求填写、上传资料提交→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审核并向县级财政部门提出结算要求→县级财政部门结算兑付补贴资金至购机者。
全面推行补贴申请审核和资金兑付限时办理,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将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时间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将公示时间由20天缩短至5个工作日,将财政部门兑付时间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
八、农机购置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在全国补贴范围内各机具品目的主要分档参数的基础上优化参数及增加分档,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上限,测算比例不超过30%,且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实行降低补贴标准的机具品目单独分档测算补贴额。提高补贴额的机具品目,补贴额测算比例可提高至35%,但是,属于通用类机具补贴额可高于相应档次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增长幅度控制在20%以内。
除上述提高补贴额的机具和玉米去雄机以外,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以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不超过60万元。
实施年度内,个人申请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九、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办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按《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0〕2号)和《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黔农发〔2020〕58号)文件执行。
十、几个问题
(一)随时都可以申请办理购机补贴吗?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规行为或补贴资金超录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投档遵循生产企业自愿参与、自主投档的原则,全面运用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自主投档平台,常年受理企业投档。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连续开放,县级农化主管部门推广使用手机App申请补贴,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县域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05%的,应及时发布公告,受理申请超过110%,应耐心向“购机者”做好政策解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二)产销企业能够帮助购机者办理补贴吗?
这个绝对是不行的。方案明确要求,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严禁购机者以外人员通过手机APP办理补贴申请,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产销企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其法人代表不能自销自购申请补贴。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能以组织和法定代表人个人名义同时申请补贴。
(三)补贴机具核验需注意哪些事项?
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再受理补贴申请。安装类、设施类和县域内首次申请补贴的机具,实行先核验、后受理的办理方式,要先逐台核验,待生产应用一段时间后再受理补贴申请,原则上为一个月。同一补贴对象申请总补贴额高于1万元或机具数3台以上(含)和不常见机具在县域内出现大批量申请补贴的,必须现场核验。
十一、补贴信息公开及监督方式
省市县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均设置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网络专栏,集中公示补贴对象,全面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机具信息表、补贴办理流程、政策咨询及投诉举报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重点信息。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上,网址为http://nynct.guizhou.gov.cn/ztzl/。通过省级补贴专栏,可查询市、县专栏网址和补贴业务咨询及投诉举报电话。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851-85860545、85289706
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zwdt/202105/t20210531_683420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