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各地农业公共安全及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相关工作,财政厅、农业农村厅下达你地、部门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35699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动植物疫病监测防控、农业污染治理、农村能源建设等方面。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77号)等文件规定管理,现公告如下。
附件: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公告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4月30日
附件:2021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公告表
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1/4/30/83e8241e213241c0a053e1b984d1917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