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依法查处2023年7-10月全省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2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N〔2023〕—2963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现将2023年7-10月全省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相关情况通报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旺门生物饲料有限公司、眉山市天人饲料有限公司产品被检出锌超过国家规定限量,请达州市、眉山市农业农村局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严肃查处。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四川省饲料兽药生产企业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的通知》(川农﹝2019﹞153号)规定,现对四川省旺门生物饲料有限公司、眉山市天人饲料有限公司予以警示备案。

  二、成都市大邑县鹤鸣乡昌琴养殖场使用的种兔配合饲料573(标识生产单位济源市金丰饲料有限公司)检出违禁药物,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溯源调查,落实监管措施,依法予以处理;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要加强经营和养殖

  环节监督检查,如发现该标识生产单位同种饲料产品,请抽样送省饲料监测所开展跟踪检测,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执法监督,本次不合格产品的查处情况,请有关市农业农村局以书面报告形式并附处罚决定书复印件,于2023年12月4日前报送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

  联 系 人:喻赟 

  传    真:028-85564976

  电子邮箱:413880116@qq.com

  附件:1.2023年7-10月饲料监测不合格产品表

        2.检测报告(另送)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6日

  附件1

  20237-10月饲料监测不合格产品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受检单位

  标示生产单位

  生产日期

  不合格

  项目

  判定值(mg/kg)

  检测值(mg/kg)

  1

  4%生长猪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

  四川省旺门生物饲料有限公司

  四川省旺门生物饲料有限公司

  2023-05-23

  锌

  840~2600

  3200

  2

  肉小鸡配合饲料   IV型 121

  眉山市天人饲料有限公司

  眉山市天人饲料有限公司

  2023-05-15

  锌

  ≤162

  240

  3

  种兔配合饲料573

  大邑县鹤鸣乡昌琴     养殖场

  济源市金丰饲料有限公司

  2023-04-19

  硫酸新霉素(mg/kg)

  不得检出

  1.40

  

  

  

  

  

  乙酰甲喹(mg/kg)

  不得检出

  8.35

  

  相关链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3/11/6/78eca4a8dc694981b269da5b6961be7a.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