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2023〕—2963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现将2023年7-10月全省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相关情况通报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旺门生物饲料有限公司、眉山市天人饲料有限公司产品被检出锌超过国家规定限量,请达州市、眉山市农业农村局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严肃查处。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建立四川省饲料兽药生产企业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的通知》(川农﹝2019﹞153号)规定,现对四川省旺门生物饲料有限公司、眉山市天人饲料有限公司予以警示备案。
二、成都市大邑县鹤鸣乡昌琴养殖场使用的种兔配合饲料573(标识生产单位济源市金丰饲料有限公司)检出违禁药物,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溯源调查,落实监管措施,依法予以处理;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要加强经营和养殖
环节监督检查,如发现该标识生产单位同种饲料产品,请抽样送省饲料监测所开展跟踪检测,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执法监督,本次不合格产品的查处情况,请有关市农业农村局以书面报告形式并附处罚决定书复印件,于2023年12月4日前报送我厅综合执法监督局。
联 系 人:喻赟
传 真:028-85564976
电子邮箱:413880116@qq.com
附件:1.2023年7-10月饲料监测不合格产品表
2.检测报告(另送)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1月6日
附件1
2023年7-10月饲料监测不合格产品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受检单位 | 标示生产单位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 项目 | 判定值(mg/kg) | 检测值(mg/kg) |
1 | 4%生长猪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 | 四川省旺门生物饲料有限公司 | 四川省旺门生物饲料有限公司 | 2023-05-23 | 锌 | 840~2600 | 3200 |
2 | 肉小鸡配合饲料 IV型 121 | 眉山市天人饲料有限公司 | 眉山市天人饲料有限公司 | 2023-05-15 | 锌 | ≤162 | 240 |
3 | 种兔配合饲料573 | 大邑县鹤鸣乡昌琴 养殖场 | 济源市金丰饲料有限公司 | 2023-04-19 | 硫酸新霉素(mg/kg) | 不得检出 | 1.40 |
| | | | | 乙酰甲喹(mg/kg) | 不得检出 | 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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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3/11/6/78eca4a8dc694981b269da5b6961be7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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