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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2     来源:      作者:    

  川农发〔2021〕100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4号)工作部署,规范农田宜机化改造相关技术要求,加快推进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工作,依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和《农业机械化生产道路通用技术条件》(DB51/T379-2017)等标准,制定了《四川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技术规范(试行)》,现印发各地,请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11日

  四川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技术规范

  (试行)

  为规范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统一改造要求,通过经济合理的改造,消除大中型农业机械田间便捷转移和地块内部高效作业的障碍因素,改善农业机械通行和作业条件,提升耕地地力,减少耕地撂荒,奠定丘陵山区产业振兴和农业现代化物质基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依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和《农业机械化生产道路通用技术条件》(DB51/T379—2017)等标准,制定本规范。

  1术语和定义

  1.1宜机化地块

  道路通达、田型规则,大中型农业机械能自行进出开展机械化作业的地块。

  1.2农田宜机化改造

  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一定区域内细碎异形的地块进行合并调整,修建农机化生产道路,贯通沟渠,提升地力,以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通行和作业要求的活动。

  1.3水平条田

  在地形相对平缓地区,依据排灌方向沿等高线修建的几何形状为长方形或近似长方形的水平条状形田块。

  1.4梯田

  在地面坡度相对较陡地区,沿着山坡修建的形状像阶梯呈长条形的田块。

  1.5水平梯田

  将缓坡地沿等高线修建成水平的梯田。

  1.6坡式梯田

  依据地形在坡地上分段沿等高线修建的梯田。

  1.7缓坡地块

  在地面坡度相对较缓地区,依据排灌方向修建的几何形状为长方形或近似长方形的缓坡状地块。

  1.8梯台地块

  在地面坡度相对较大地区,依据地形和等高线修建的阶梯状或者斜坡状梯台式地块。

  1.9生产道路

  连接地块与道路、地块与村庄、地块之间,供农业机械、农用物资和农产品运输车辆行走的道路,也称作机耕道。

  1.10下田坡道

  连接地块和道路,供农业机械方便进出地块的坡道。

  1.11跨田坡道

  连接相邻地块,方便农业机械通行转移的坡道。

  2 建设目标

  改善农业机械通行和作业条件,延长农业机械作业线路,减少农业机械折返频次,扩展大中型农业机械运用空间,提高农业机械的作业效率,加快补齐丘陵山区农机化基础条件薄弱的短板,推进良田、良机、良种、良法、良制“五良”融合发展,促进丘陵山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3 基本原则

  3.1属性不变

  不改变耕地使用属性,功能不降低。水田改造后仍可种植水稻;旱地改造后不限于种植旱地作物,满足水田标准要求的可种植水稻。

  3.2因地制宜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土地规模经营状况,充分考虑自然条件,因地制宜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实现宜机作业。

  3.3循序渐进

  优先选择交通便利、土层深厚、集中连片、排灌基础好、坡度不大于25°,能够规模化生产的耕地进行改造示范,循序渐进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

  3.4整体推进

  按行政区划,鼓励整社、整村或整乡(镇)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辐射式成片推进。优先选择已经规模化流转的地块。

  3.5产业融合

  根据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产业发展和农机化生产为导向,推进良田、良机、良种、良法、良制“五良”融合,实施农田宜机化改造。尽量利用既有成果和轻简工程措施,实现综合利用、互补提升。

  3.6绿色生态

  坚持尊重自然、绿色生态理念,减少高填深挖作业,土方就地就近挖填转运,采用绿肥种植、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提升地力。

  3.7创新机制

  创新经营模式和机制,充分发挥政策项目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田宜机化改造,建立“谁用谁建、先建后补”的灵活有效机制,形成联动和共同推进的格局。

  4建设内容

  4.1地块互联互通

  通过开挖回填土壤、去埂消坎等工程措施,修建地块进出坡道、跨田坡道,完善农机化生产道路,实现相邻地块之间、地块与道路之间衔接顺畅,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进出地块需要。

  4.2地形调整

  合理规划地块形状,以条带状布局为主,消除作业死角为目的,通过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除障碍、平凹坑,对尖角或弯月形等影响农业机械作业的异形地块,进行开挖回填、截弯取直等整理,对陡坡地改为缓坡地,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安全高效作业要求。

  4.3田埂筑固

  按照生态防护要求,筑牢田埂和护坡,保障地块形状不破不损,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安全通行要求。

  4.4优化沟渠

  根据改造后的地块坡向和其他相邻地块雨水排泄流向,合理布局排渠、灌渠、涵管、涵洞,沟渠优化改造应兼顾农业机械通行需要。

  4.5地力提升

  通过表土剥离和表土回填等措施,保持土层熟化;通过碎石处理或捡石处理提升土层可耕性;通过深翻深耕、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秸秆还田等工程、农艺和生物措施,改良土壤、提升地力。

  5技术要求

  5.1道路联通

  5.1.1改造后生产道路的路面宽度3m~6m,下田坡道、跨田坡道的路面宽度2m~4m;坡度不大于25%;宜采用素土路面或砂石路面;路基夯实,压实度不低于94%;农机化生产道路通达率100%。

  5.1.2改造后的地块100%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通行,部分地块可以依靠田块与田块之间的跨田坡道连接。

  5.1.3设置必要的错车点和末端掉头点。

  5.2地形调整

  5.2.1地块形状。改造后地块以条带状布局为原则,通常长边均以田埂为界,短边则临接道路及水路,使其能直接临路灌溉和排水。对于少数地形有波状起伏的,地块应顺应地势,大弯就势、小弯取直,田块沿等高线原则上等宽。

  5.2.2地块大小。改造后地块短边宜为农业生产全程中使用的最大幅宽作业机械的幅宽偶数倍,原则上不小于30m,面积不小于2亩。特定情况下,水平条田、水平梯田短边不小于10m,长边不小于80m;梯台旱地短边不小于8m,长边不小于100m;缓坡旱地短边不小于8m,长边不小于100m。

  5.2.3地块方向。应配合地形、日照、风向及土地承包权属进行设计。

  5.2.4地块坡度。改造后地表平整,单块旱地坡度区域其最低点与最高点连线的水平夹角不大于5度,单块水田田面高差控制在3cm范围内。

  5.2.5土方挖填。最大挖填高度不大于2m。改造后地块基层应夯实,地表面无明显凹坑和凸台、直径大于5cm的石块等障碍物。

  5.3田埂筑固

  5.3.1田边地坎应筑牢,固土保水,应设置边坡,边坡高度与坡水平宽度之比随边坡高度确定,背坎边坡坡度为1:0.3-1:0.7。

  5.3.2边坡高度超过2.5m,应设置边坡平台,边坡平台宽度不小于0.5m。

  5.4优化沟渠

  5.4.1灌溉与排水工程应遵循水土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根据改造需要进行统一规划和综合布置。

  5.4.2沟渠以明沟为主,在农业机械跨越处适当设置暗沟(渗滤管),合理布置管涵。

  5.4.3排水沟布置应与田间渠、路相协调,可选用灌排兼用或灌排分离的形式。

  5.4.4排水沟布局合理,尺寸适宜。排水沟断面大小尺寸应根据农田排水标准和排水量进行确定,确保进排水平衡。

  5.4.5灌渠流量应满足农作物生产用水需要。

  5.5地力提升

  5.5.1改造后水田耕作层厚度不小于20cm,旱地耕作层厚度不小于25cm。

  5.5.2改造后,土层中砾石直径不大于5cm,大于5cm的砾石埋置深度不小于50cm。

  6建设流程

  6.1地形测绘

  测绘1:500-1:2000原貌正摄影像图。

  6.2方案设计

  对原貌正摄影像图进行深度分析,并实地踏勘,对改造地块开展分区编号,对地块的互联互通、地型调整、沟渠布局等进行规划设计,绘制总平面图,制作施工图,并对图标、图例、技术要求等进行说明,形成农田宜机化改造方案。

  6.3方案评审

  按照相关标准、政策规定、项目要求对农田宜机化改造方案进行评审,并出具书面意见。方案通过评审方可施工。

  6.4施工放线

  可在地形图找参照点手工放线,也可推算坐标值后用仪器放线。

  6.5工程施工

  按照评审通过的方案组织施工,土层深厚的区域可以采取生熟土混合作业,土层较浅的区域需先剥离施工区域表层耕作土壤堆积待用。地块改造成形后,将剥离的表层耕作土壤均匀铺平或生熟土混合,不宜生土覆盖。

  6.6项目监管

  实施主体、施工主体要主动接受项目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6.7资料整理

  将项目申报、立项批复、原貌正摄影像图、规划设计、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财务资料、改造后正摄影像图等文字、图表、影像资料进行整理,按规定做好归档立卷工作。


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1/5/12/07727ef53c174c5ca76c5563b5e549c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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