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发〔2021〕106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有关农业科研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财政支农转移支付政策,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1〕9号)精神,结合四川实际,制定《四川省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25日
四川省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
2021年中央财政继续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给予支持。为指导各地做好相关任务实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1〕9号)安排部署,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围绕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推动脱贫地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紧扣建设四川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建设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以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为主线,以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样板为载体,以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目标,强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责履行,创新体制机制,构建“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年度目标
全省农技推广体系不断健全,服务能力不断提升,选树一批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典型。新建不少于352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新培育不少于352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构建高效协同重大技术推广机制模式,推广一批优质绿色高效技术,全省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对全省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进行知识更新培训,组织17970名基层农技人员参加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培育1000名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开展基层农业硕士博士科技创新服务试点,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
三、实施范围
坚持统筹兼顾,在保障总体“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支持实施意愿强、已有任务完成好的农业县(市、区),适度向脱贫地区倾斜。2021年,具体在21个市(州)、176个农业县(市、区)实施,在确保数量指标完成的基础上,重点提升实施质量和助力产业发展成效。鼓励各地在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激发农技推广活力和推进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等方面主动探索。
四、重点任务
(一)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履职能力。一是强化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服务主责。国家农技推广机构找准职能定位,围绕关键适用技术试验示范、动植物疫病监测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农业防灾减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履行好公益性服务职责。二是加强农技推广机构能力建设。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推广机构加强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的指导管理和统筹安排,做好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建设,推动基层推广机构改善条件、完善手段、提升能力,综合设置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等机构有专门岗位和专门人员履职尽责。遴选推介一批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三是探索建立农技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工作机制。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县域统筹,把县域作为统筹农业科技服务的基本单元,把乡村作为农技推广服务的主战场,创新农技推广服务资源配置机制,促进农技人员和先进适用技术“下沉到村、直接到田”。
(二)大力发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一是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支持农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力量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科技服务。2021年,每个项目县新培育2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主体。二是引导和支持开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搭建社会化科技服务平台,构建“产学研推用”利益联结机制,鼓励企业、产学研联合体研发和承接转化先进、适用、绿色技术,引导农业科研院校发挥人才、成果、平台等优势,通过院地合作、校地合作等方式开展农业技术服务,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三是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化管理。发挥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对经营性农技服务活动的有效引导和必要管理作用,加强对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的绩效评价,支持建设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推介一批农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典型案例,带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
(三)打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平台。一是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按照技术示范到位、农民培训到位、产业引领到位的要求,每个项目县遴选建设2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统一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重大引领性技术和农业主推技术,开展农技人员现场实训,组织示范主体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二是建设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在现代农业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推动产学研结合,强化全产业链条科技支撑,打造科技创新驱动的智慧园区,促进三产融合,带动农户从小市场汇入大流通。三是打造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支持眉山市东坡区、成都市郫都区、绵阳江油市、南充市西充县、达州市宣汉县、雅安市名山区、甘孜州理塘县等7个县(区、市)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将其打造成为引领全省乃至全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高标准样板。
(四)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一是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任务。选择在水稻、生猪、油料大豆、薯类、特色水果、花椒番茄等6个产业实施重大技术协同推广任务,熟化一批先进技术,组建技术团队开展试验示范和观摩活动,加快产学研推多方协作的技术集成创新推广。二是完善主推技术遴选发布制度。省厅向全省组织推介111项农业主推技术,其中,种植业技术79项、畜禽业技术17项、资环技术11项、渔业技术4项。各项目县结合本地主导产业发展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技术需求,遴选推介一批适合本地区的先进适用技术,组建技术指导团队,落实示范任务,开展观摩培训活动,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加快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到田。三是强化脱贫地区农业技术供给。健全脱贫地区技术服务机制,组织农业科研教育单位、产业技术体系和科技下乡万里行专家等开展产业帮扶,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加大良种良法良机推广力度,将农技服务与当地特色产业紧密衔接,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五)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一是加强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省厅制定培训工作方案,将培训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项目县,其中,省级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1000人、市(州)集中统一培训16970人。要遴选一批优质培训机构,将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特聘农技员代表等纳入师资队伍,强化政策法规、金融科技、互联网等知识培训。充分利用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紧跟时代科技前沿,提升政策理论和科技水平。二是吸纳高学历人才进入农技推广队伍。支持有20名及以上硕士博士的成都市、南充市、达州市、德阳市、乐山市、自贡市、广元市、广安市、眉山市、泸州市等10个市的19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开展基层农业硕士博士科技服务创新试点,建立基层农业硕士博士向生产一线流动机制,鼓励基层硕士博士参与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与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参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进入农业园区提供科技服务,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等,促进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效能显著提升。三是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管理。明确农技人员的服务区域、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完善农技人员绩效评价机制,以工作实绩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进行绩效考评,推动收入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紧密挂钩,激发基层农技人员工作活力。
(六)加大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力度。把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作为探索建立基层农技人员补充新机制的途径,进一步完善特聘计划实施思路,创新具体措施,提升服务效果。一是扩大实施范围。2021年特聘计划扩大到有需要的县(市、区),重点在脱贫地区、生猪大县、乡村振兴重点县实施。二是拓展实施内容。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从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中招募特聘农技员,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三是加强规范管理。制定完善实施办法,规范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考核标准。通过信息平台加强对特聘农技员(防疫员)的动态管理和服务。
(七)加快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步伐。以信息化推动农技推广方式方法现代化,实现农技推广服务全域全天候全覆盖,确保农技指导服务及时便捷、精准高效。一是加快“互联网+”在农技推广中的应用。鼓励广大农技人员和专家通过手机APP、微信、短视频、直播平台、网络书屋等方式,在线开展科技查询、业务培训、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二是加强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应用。鼓励农业科研专家、基层农技人员、特聘农技员、新型经营主体等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农情信息采集、技术咨询、答疑解惑、经验交流、案例分享等,扩大用户数量,提高平台的认知度和使用率。三是加强线上成效展示和考核。突出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在服务决策、服务管理、服务基层中的作用,将农业科技示范基建设、农技人员培训、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特聘农技员招募、农业主推技术、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农技培训指导服务等情况进行全程线上动态展示,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线上考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2020年12月23日,《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6号),将专项资金下达到各项目县和实施单位,分县下达了绩效目标。2021年3月23日,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N〔2021〕—707号),对水稻(含障碍耕地安全利用)、生猪、油料大豆、薯类、特色水果(含芒果柠檬重大病虫防治、蜜蜂授粉)、花椒番茄等6个产业的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实施工作进行了安全部署。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围绕2021年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结合地方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推动政策衔接配套,实现上下协同联动,激发各级推广机构活力。
(二)加强绩效考评。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指标进行全面评估考核。继续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实行全过程一体化、线上线下联动逐级负责的绩效管理机制,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核心,通过集中交流、在线考评、实地核查、交叉考评等方式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绩效考评,将考评结果与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主推技术到位率”指标、年度评优及下年度预算安排等挂钩。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科教部门要落实专门信息员,按要求及时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机构、人员等信息填报至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管理信息系统,将补助项目实施的工作动态、组织管理、农技人员培训、示范基地、示范主体、特聘计划、主推技术等信息及时填报至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定期开展项目调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认真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全面总结分析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项目实施总结以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文件于2021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四)加强交流宣传。充分挖掘任务实施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和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进行推介宣传。大力总结宣传农技推广体系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农业生产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做法,全方位展示农技推广体系良好形象和作用发挥情况,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联系电话:028-85505983;电子邮箱:scnykj@126.com
附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样式
附件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样式
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发〔2021〕106号)
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1/5/28/8e7e272b420f43e0833183f9e3aad1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