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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 《北京市渔业捕捞网具最小网目尺寸》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12     来源: 北京市农村农业局     作者:佚名    

  《北京市渔业捕捞网具最小网目尺寸》已于2023年10月12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修改背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2008年,原北京市农业局印发了《北京市制造销售使用渔具管理办法》(京农发〔2008〕148号),对本市常见网具最小网目尺寸进行了细化明确。该办法实施15年来,在加强渔业资源管理、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相关管理工作不断科学规范,涉及鱼类及网具的术语有待完善,原管理办法不能更好地满足规范管理要求,需重新调整制定。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修改的主要内容

  保护和合理利用好本市渔业资源,关系到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和首都水域生态环境,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本办法的修改旨在进一步加强渔业资源管理的科学规范性,完善优化渔业捕捞网具最小网目尺寸规定,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明确适用范围

  本文件主要规定本市网具最小网目尺寸,因此标题修订为《北京市渔业捕捞网具最小网目尺寸的规定》。2017年原北京市农业局与原河北省农业厅联合印发了《官厅水库渔具使用管理特别规定》(京农发〔2017〕167号),因此,在官厅水库(北京市行政区划内)使用网具进行捕捞作业参照该特别规定,在本市其他行政区域内使用网具进行渔业捕捞适用于本规定。

  二、优化完善网目尺寸

  一是统一最小网目尺寸表述方式。依据《GB/T6964—2010渔网网目尺寸测量方法》,参照《农业部关于长江干流实施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试行)》(农业部通告〔2017〕1号),按照科学化的原则,统一优化表达为“不小于**毫米”。

  二是更改池沼公鱼网目尺寸。池沼公鱼网目尺寸优化为“网目不小于10毫米”。按照密云水库捕捞实际,增加了冬季(2月1日至3月31日)特殊时间段的规定。

  三是完善其他专业表述。为了增强严谨性,将“刺网”改成“网具”,增加“鳜嘴”、“浮清”和“密鲴鱼”的中文学名。

  三、增加网目尺寸测量方法

  依据《GB/T6964—2010渔网网目尺寸测量方法》,参照《农业部关于长江干流实施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试行)》(农业部通告〔2017〕1号),按照科学化的原则,增加了网目尺寸测量方法。

  测量网目长度时,采用扁平楔形网目内径测量仪进行测量,网目应沿有结网的纵向或无结网的长轴方向充分拉直,每次逐目测量相邻5目的网目内径,取其最小值为该网片的网目内径。三重刺网测量最里层网的最小网目尺寸;双重刺网测量两层网中网眼更小的网的最小网目尺寸。


原文链接:http://nyncj.beijing.gov.cn/nyj/zwgk/zcjd/43627190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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