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天府旅游名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我省将在全省开展系列“天府旅游名牌”建设工作,总结运用“天府旅游名县”建设经验做法,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全要素,建设一批天府旅游名镇、名村、名宿(旅游民宿)、名导(导游、讲解员)、名品(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和美食等系列“天府旅游名牌”。
对命名公布的天府旅游名镇、名村,省、市(州)、县(市、区)三级从项目建设、国家和省级各类专项资金申报、国家和省级文化和旅游品牌推荐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将“天府旅游名牌”建设成效作为天府旅游名县评选的重要参考内容。干部在“天府旅游名牌”建设中的表现情况,组织人事部门将作为其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记者 郭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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