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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我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试点)专家岗位申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5     来源: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打造我区农业产业科技战略力量,更好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根据《西藏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试点)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开展青稞、牦牛、牧草3个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

  (一)首席专家

  首席专家3名,青稞、牦牛、牧草体系首席专家各1名。

  (二)岗位专家

  岗位专家17名。其中,青稞体系岗位专家6名,牦牛体系岗位专家6名,牧草体系岗位专家5名。岗位专家职责见附件1。

  (三)综合试验站站长

  综合试验站站长12名。其中青稞体系4名(日喀则市、山南市、昌都市、林芝市各1名),牦牛体系4名(那曲市、昌都市、日喀则市、拉萨市各1名),牧草体系4名(日喀则市、那曲市、昌都市、阿里地区各1名)。

  二、申报条件

  首席专家、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原则上从自治区、地(市)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和推广机构中择优产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中国公民,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旗帜鲜明反对分裂,为人正派,有大局观。能自觉遵守产业技术体系的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服从产业技术体系组织管理机构的领导、协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性高,热心农牧业产业发展事业。无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保证有充足时间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二)具体条件

  1.首席专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与本产业相关研究10年以上,主持过国家或自治区级与本产业相关的重大科研项目。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熟悉相关产业技术发展趋势,具备较强宏观战略思维、创新意识和担当精神,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历、较强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结共事能力,能够调动和协调各方面科技资源,能团结带领体系专家完成各项任务的在职人员。1968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档案年龄为准)。试点运行期内能够保障完整履行岗位职责。

  2.岗位专家。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与本产业相关研究5年以上,在相关产业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主持或参与过国家或自治区级与本产业相关的重大科研项目。具有突出的科研业绩和开拓创新能力,以及丰富的应用技术研发和指导生产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共事能力,具有统筹组织全区本岗位研发的能力,能对本产业发展发挥岗位职能作用的在职人员或引进人才。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档案年龄为准)。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参与岗位专家竞聘的,还应同时满足独立主持国家或自治区级基础研究课题,并组建相应研发团队的优秀科技人员。

  3.综合试验站站长。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较强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试验示范能力,熟悉本区域产业发展情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试验站建设依托单位与站长所在单位一致。建设依托单位所在地产业发展优势明显,且具有相应的研发设施、试验条件、办公场所、人才团队等。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档案年龄为准)。

  (三)其他条件

  1.担任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或综合试验站站长的优先推荐。

  2.不得在非政府科研组织和境外机构任职并承担任务。无违纪、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在企业兼职或任职等情况应符合规定。

  3.推荐单位承诺为申请者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条件。为首席专家配备至少1名固定辅助管理人员;为岗位专家提供固定的研发设施和其他必要的支撑条件,有至少2名本单位的团队成员,且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为综合试验站站长提供固定的试验示范场所和其他必要的支撑条件,有至少3名本单位的团队成员,且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

  三、其他要求

  1.按照个人自愿申请、单位择优推荐的步骤组织实施。每个单位在同一产业同一岗位限额推荐1名候选人。同一候选人不能同时重复申报首席专家、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岗位。

  2.首席专家、岗位专家和试验站站长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在推荐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

  3.推荐单位将专家推荐表纸质盖章签字材料1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包括:单位推荐函、专家申报表、单位公示情况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于11月10日18:00前报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教处。电子稿同步通过党政网或邮件发送。相关材料原件由依托单位和个人妥善保存,评审结束后申报材料不退回。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建双、侯云英

  电话:0891-6364489,18610321285,18290283392

  邮箱:kjc6335403@126.com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吉日街道林聚路29号,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附件:1.专家岗位需求表

         2.体系首席专家申报表

         3.体系岗位专家申报表

         4.体系综合试验站站长申报表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

  专家岗位需求表

   

  体系

  岗位职责

  数量

  青稞

  种质资源保育与品种鉴定筛选

  1

  区域化高产高效栽培

  1

  全程机械化技术研发与农机适应性改造

  1

  产地环境与质量安全

  1

  产品高值化加工与综合利用

  1

  产业经济与政策

  1

  牦牛

  遗传育种与繁殖

  1

  营养与饲料

  1

  生产与养殖环境控制

  1

  疫病防控

  1

  产品加工与品质调控

  1

  产业经济与政策

  1

  牧草

  乡土牧草资源保育与开发利用

  1

  牧草育种与高效建植

  1

  退化草地恢复

  1

  牧草产品加工

  1

  产业经济与政策

  1

  附件2

      体系首席专家申报信息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专业方向


  身份证号


  学历


  学位


  职称


  行政职务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邮箱


  学习和工作简历

  (按时间倒排序)

  近5年主持或参加国家级或自治区级科研项目情况(限5项)

  (项目名称、资助单位、项目编号、在研状态,参与角色)

  近5年获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奖励情况(限5项)

  (项目名称、颁奖单位、获奖等级、个人排名)

  近5年重要论文、专著及专利情况(合计限制10项)


  研发成果及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简介(500字以内)


  本人对产业和首席专家工作职责和任务的理解(500字以内)


  本人承诺此申报信息属实。

  申报人(签字):

  年月日

  承诺函

  本单位已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核,内容属实,同意推荐。承诺将体系视为自治区级科研项目,在政策、人员、场地等方面予以支持。

   

  所在单位纪检监察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法人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体系岗位专家申报信息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专业方向


  身份证号


  学历


  学位


  职称


  行政职务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邮箱


  学习和工作简历

  (按时间倒排序)

  近5年主持或参加自治区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情况(限5项)

  (项目名称、资助单位、项目编号、在研状态,参与角色)

  近5年获自治区级以上奖励情况(限5项)

  (项目名称、颁奖单位、获奖等级、个人排名)

  近5年重要论文、专著及专利情况(合计限制10项)


  研发成果及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简介(500字以内)


  本人对产业和岗位工作的理解(500字以内)


  团队成员1

  姓名、出生年月、学历、职称、专业方向(领域)

   

  团队成员2

  姓名、出生年月、学历、职称、专业方向(领域)

   

  团队成员3

  姓名、出生年月、学历、职称、专业方向(领域)

   

  本人承诺此申报信息属实。

  申报人(签字):

  年月日

  承诺函

  本单位已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核,内容属实,同意推荐。承诺将体系视为自治区级科研项目,在政策、人员、场地等方面予以支持。

  所在单位纪检监察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法人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xizang.gov.cn/xwzx/gsgg/202311/t20231101_3835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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