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做好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农发〔2021〕121号)的工作部署要求,威远县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做好“三件事”。
一、事前监管,加大宣传力度。一是严守年度现场检审关口,对不符年检要求的拖拉机,现场进行宣传讲解报废政策及安全隐患,鼓励自愿注销登记;二是结合拖拉机现场年度检审,与驾驶员面对面、一对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签订《拖拉机驾驶员安全承诺书》、《拖拉机驾驶员安全责任书》和《威远县存量变型拖拉机安全管理告知书》;三是充分利用本单位公众号、短信平台,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今年通过短信平台已向广大拖拉机驾驶员及车主发送安全提醒短信1520余条,为大力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氛围。
二、事中清理,强化专项整治。一是按照“一车一档”管理台账,每月初按时清理即将达到报废年限和延期脱检的拖拉机,及时打电话通知机主,并邮寄《威远县存量变型拖拉机安全管理告知书》230余封,提前函告机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是积极配合县道安办和公安交警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变型拖拉机进行专项整治行动29次,出动执法人员140余人次,查处变型拖拉机涉假牌假证、套牌、已注销拖拉机23台,收缴号牌23副,行驶证13本,登记证书7本,同时,对现场查处的报废拖拉机立即送往报废公司进行报废处理。
三、事后监管,消除安全隐患。每月严格执行抄告制度,及时清理已达到报废年限及延期未年检的拖拉机,通过挂号信方式函告机主本人、机主户籍所在地的镇政府和交警部门,督促机主将变型拖拉机交到报废公司进行报废处理,收回牌证,消除安全隐患。截至10月底,全县已注销变型拖拉机176台,较2022年12月底的在册数283台减少176台,现在册数为107台,减幅达62%。
下一步,威远县将持续做好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加快清零进程,计划于2024年11月全部清零,加大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以高压态势有效震慑拖拉机驾驶员的各类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农机重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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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3/10/30/7369c7e9e2744fe2bb5d836171708f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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