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检验地方执法队伍建设成效,我部将组织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活动,推动各地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形成以“比”促“学”、以“学”促“干”的良好氛围,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时间
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活动定于2023年10—11月开展。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以提升执法业务水平为导向,聚焦三农中心工作,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实用实效导向,将执法技能竞赛与重点领域、重大专项执法行动相结合,不断提升办案技能,增强履职本领。
11月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自愿原则组建代表队报名(见附件1)参加全国总决赛。参赛代表队由5人组成,包括1名领队、3名正式参赛队员(至少有1名女队员、1名县级执法机构人员)、1名替补队员,所有队员均为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我部将依据入围标准(见附件2)择优选择10支队伍,11月在浙江省温州市举办全国总决赛。
(二)内容范围
公共法律常识、专业法律知识、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调查取证技能、执法文书制作等。
(三)全国总决赛
全国总决赛通过知识竞赛、案卷纠错、模拟执法3个环节进行评分。
1.知识竞赛。围绕规定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技能竞赛内容范围,现场设置判断题和选择题,由参赛队伍通过个人必答和团队抢答计分。
2.案卷纠错。参赛队伍在规定时间内找出农业行政处罚案卷中提前设置的错误点并给出改正意见。
3.模拟执法。参赛队伍观看农业行政执法视频片,在规定时间内找出片中出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并给出正确的处理方法。
(四)奖项设置
1.团体奖。按照各环节合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评出一、二、三等奖共10个,其中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
2.单项奖。按照各代表队队员表现,评出优秀个人奖10个。
3.优秀组织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开展执法练兵技能竞赛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10个。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把执法技能竞赛活动作为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提振队伍精神风貌、激发执法人员争先创优的重要举措,统筹部署,系统安排。
(二)强化组织。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统筹抓好执法工作和技能竞赛,确保工作竞赛两不误。要认真组织好本地的竞赛和选拔工作,鼓励、吸纳更多执法人员参与到技能竞赛活动中来,做到以赛促学、以赛促练。
(三)加强宣传。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技能竞赛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加强对突出事迹、先进人员的宣传报道,营造执法护农促振兴的良好法治氛围。
联系电话:010–59192792
附件:1.报名回执
2.全国总决赛参赛省份入围标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1
报 名 回 执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身份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执法证号 |
领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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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2
全国总决赛参赛省份入围标准
全国总决赛参赛队伍共10支。若报名参赛省份超过10个,按以下标准打分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参赛省份。
一、2022年1月以来省内是否组织执法技能竞赛活动
1.省级统一组织全省执法技能竞赛:50分
2.省级未统一组织全省执法技能竞赛,全省70%以上(含70%)地级市组织执法技能竞赛:30分
3.省级未统一组织全省执法技能竞赛,全省30%—70%(含30%)的地级市组织执法技能竞赛:20分
4.省市两级未组织执法技能竞赛,但省级组织开展执法技能培训等活动:10分
5.省市两级未组织执法技能竞赛,省级也未组织开展执法技能培训等活动:0分
二、2022年全省人均办案数
1.人均办案数3件以上(含3件):50分
2.人均办案数2.5—3件(含2.5件):40分
3.人均办案数2—2.5件(含2件):30分
4.人均办案数1.5—2件(含1.5件):20分
5.人均办案数1—1.5件(含1件):10分
6.人均办案数1件以下:0分
三、2022年1月以来典型案例报送情况
1.报送情况全国排名前五:50分
2.报送情况全国排名六至十位:30分
3.报送情况全国排名十一至二十位:10分
4.报送情况全国排名二十位以后:0分
四、大案追踪报送情况
1.报送情况全国排名前五:50分
2.报送情况全国排名六至十位:30分
3.报送情况全国排名十一至二十位:10分
4.报送情况全国排名二十位以后:0分
五、案例入选我部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情况
每入选一个得10分。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YZCFGS/202310/t20231027_64392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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