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探索“两个名单”制度,以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从外控式守法向内生式守法转变,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层次。
一是建立制度机制。制定了《攀枝花市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制度》《攀枝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制度》系列规章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有章可循、规范操作。
二是摸清底数。结合“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及承诺达标合格证实施,对全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库,加强抽检,将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重点监控名单”,信用监管期限为2年,目前,全市纳入监管范围的主体491家,“重点监控名单”主体10家。
三是加强监管。针对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的主体,每季度至少抽检1次或巡查检查2次,重点检查其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内容。今年以来,共出动监管检测人员30人(次),巡查检查32家(次),抽检产品9个,均为合格。(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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