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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0-25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药检字〔2023〕10号

  

  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鲁农法字〔2023〕10号)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农药检字〔2023〕4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查准备。4月15日,我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农药检字〔2023〕4号),5月1日正式启动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从我省19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中随机抽取了山东农业大学农药环境毒理研究中心、泰安市农业科学院、山东省果树研究所、山东省农药科学研究院残留检测评价技术研究所、泰安市科诚嘉禾农业技术有限公司、山东云农智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先正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农药药效试验中心、青岛农科卓越化学品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泛谱检测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为本年度监督检查对象,并从农药登记试验单位检查员中随机抽取5位专家组成了检查组。6月26日,省农药检定所召开监督检查工作会,强调工作纪律,培训检查要求,进行任务分工和安排检查侧重点等。

  (二)现场检查。实行检查组负责制,6月27日-9月15日分别对9家被检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组对照《2023年度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监督检查表》,采取现场查看、人员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试验单位资质条件变化情况,重要试验设备、设施情况,试验地点、试验项目等备案信息情况,登记试验安全风险及其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试验报告和原始记录情况,其他情况等6个方面的30条要点进行细致检查。

  (三)检查结论。未发现出具虚假登记试验报告等违法行为。现场检查结束后,专家组立即召开内部讨论会,汇总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磋商研判,对9家被检查单位均给出“发现问题需要整改”的检查结论,并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2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报告和证明材料,整改报告须经现场检查专家组审查同意。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结果来看,9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基本符合《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总体上能够保证农药登记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可靠性和真实性。检查中也发出了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年度质量保证检查计划制定不够完善;二是被试物的接收、领用、返还记录存在缺失或不完整的情况;三是对照物的接收、领用、返还记录,存在缺失或不完整的情况;四是档案管理不完善,档案室缺少防磁及出入登记台账等;五部分SOP存在信息缺失或不完整的情况;六是电子天平维护保养无记录、状态标识格式不统一等。

  三、整改情况

  9家被检查单位均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了整改报告。

  各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要高度重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入贯彻落实《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农药登记试验管理,提高农药登记试验质量,保证农药登记试验报告真实可靠。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10/t20231016_4436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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