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培育平安渔业建设先进典型,提升渔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根据农业农村部、省安委会相关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全省“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是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基层基础工作、保障渔业安全生产的有力抓手。各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深入总结和推广各地平安渔业建设的做法、经验和模式,树立一批新时代安徽省级平安渔业建设的典型,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渔业。
二、创建范围与标准
本次全省“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的范围为渔业发展具有一定规模,渔业从业人员多,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任务重,两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县(市、区)。具体标准如下:
(一)党委政府重视。县级党委政府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将渔业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切实采取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定期研究解决渔业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执法力量建设等重大问题;其他领导干部分工负责、严格履责,组织抓好落实。
(二)管理制度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突发水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备,并能针对本地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突出问题,及时健全完善相应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应急值守、事故报告、责任追究等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安全监管有力。渔业、应急管理等相关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协同配合,依法依规严格监管,不存在执法“宽松软”问题。三年行动、百日攻坚等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
(四)条件保障到位。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领导班子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监管所需经费足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安全监管装备齐全,渔业应急值守等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人员充足、职责任务分工明确。
(五)创建成效显著。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渔民安全生产意识显著提升,两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和水上交通事故,渔区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
三、创建程序
2023年度全省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工作分为自愿申报、初审推荐和复核确定三个环节。
(一)自愿申报。2023年 11月5日前,由县级人民政府自愿申报,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市渔业主管部门。
申报材料包括:安徽省平安渔业示范县申报表(见附件1)、安徽省平安渔业示范县复核表(见附件2)和安徽省平安渔业示范县申报综合材料,包括渔业发展概况、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对照创建内容和标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和“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等。
(二)初审推荐。市级渔业主管部门成立创建工作组,根据各地申报情况,采取专家审核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初评,提出推荐意见,于2023年11月15日前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材料请以纸质文件和光盘形式报送)。
(三)复核确定。省农业农村厅对各市推荐的示范县材料组织复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验,最终确定“安徽省平安渔业示范县”建议名单。建议名单将在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布名单并授予标牌。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强对“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创建活动作为提升渔业安全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明确创建活动领导和工作机构,认真制定本地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分工协作、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动员,广泛发动,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度和影响面。按照创建活动总体要求,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找差距补不足,进一步夯实基础、强化管理,切实落实创建活动各项要求,务求创建实效。
(三)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开展“平安渔业示范乡、村、船”等相关创建活动,进一步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全面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薛波;联系电话:0551-62670164;
邮箱:ahnwxb@163.com。
附件:1.安徽省平安渔业示范县申报表
2.安徽省平安渔业示范县复核表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22日
文件下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全省“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695425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