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第三季度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2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2023年7月至9月间,各级农牧部门及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36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发放宣传材料2973份,出动执法人员1035人次。

  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水产养殖单位存在违法使用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现象。各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要依法使用国家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承担起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苗种引进、生产、运输及养殖各环节的全程质量控制。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3年10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gsgg/202310/t20231024_239819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