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一季度,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8.2%,增速居全国第一位,全区经济运行总体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与之对应的全区能源消费总量始终保持全国最少,能源利用效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非化石能源比重位居全国前列,绿色低碳发展形势持续保持良好。
近年来,全区生态系统年碳汇量约为4769万吨二氧化碳,年碳排放量约为1150万吨二氧化碳,全区已实际处于碳中和状态。
下一步,我区将积极推进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进水电项目建设,推动“一基地、两示范”建设;推动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促进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严把新上项目能耗和碳排放,引导传统行业改造升级,推进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同时,从基础研究、技术研发、示范应用全链条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打通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路径,鼓励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推进绿色低碳政策,加快构建自治区“1+N”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依托生态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为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作出积极贡献。
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
今年7月10日至16日是我国第33个全国节能宣传周,主题为“节能降碳,你我同行”。10日上午,自治区节能宣传周活动在拉萨启动。
活动中,自治区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经信厅等30多家单位设置宣传展牌,为市民群众宣传讲解环保知识,发放低碳环保小礼品。
“这是一个音响,它在户外有太阳的情况下就可以正常使用,不需要再额外提供电源。”自治区科技厅助理研究员董晓东介绍说。
“太阳能给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白天利用太阳能充电,晚上可以供电,非常方便。”市民央宗说。
“我觉得低碳环保生活就是去超市的时候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出行的话可以选择公共交通,既方便出行,又保护了环境。”市民刘卓卿表示。
活动现场还设置了垃圾分类有奖竞答活动,通过现场互动让市民朋友更加深刻地理解环保知识。“我觉得这个活动很有意义,让大家养成一个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市民陈世林说。
近年来,我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契合“无废城市”建设,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丰富节能降碳宣传活动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宣传活动,积极推进节能降碳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商场等活动,组织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培训,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公众养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多措并举促进节能减排
今年6月16日,中国华电金沙江拉哇水电站正式启动大坝填筑。水电站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2709米,最大坝高239米,是目前在建和已建的水电工程同类型世界最高坝。
水电站位于芒康县和四川巴塘县境内,装机容量200万千瓦,于2019年1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2021年11月完成大江截流,将于2026年底实现首台机组投产发电。水电站建成后,每年可节省标煤282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85万吨。
——在工业节能方面,2021年至2022年,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为1.81吨标准煤/万元、1.66吨标准煤/万元,分别比上一年下降13.78%、8.6%。
——在绿色城乡建设方面,2022年,全区新开工绿色建筑面积为250.39万平方米,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重56.83%。
——在交通低碳方面,截至2022年底,全区7市地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辆754辆,占比由2020年的83%增长至85.3%;新能源出租车占比由2020年的8%增长至9%。拉萨市、昌都市公交车已全部实现新能源车辆应用。
——在农牧业减排方面,推广节能环保农业机械化技术,加快推进畜禽养殖转型升级,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加强农膜回收利用。截至2022年底,报废农机具1076台(套),畜禽粪污、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保持在92%和95%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87%以上。
——在清洁能源建设方面,截至2022年底,全区累计向16个省(市、区)送电量超过130亿千瓦时,为用电受端省(市、区)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296万吨,为全国“双碳”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在公共机构节能方面,2022年,自治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较2021年同比下降3.2%,人均能耗较2021年下降3.16%,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较2021年下降5.91%。
——在循环经济方面,印发实施《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绿色发展(循环经济)规划》,系统部署优化循环经济产业结构、推进绿色工业、绿色交通、绿色农牧、绿色基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各项任务。此外,拉萨市成功入选全国60个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名单。
——在节能监察方面,2022年,对全区所有已投产重点用能企业、6家公共机构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取的15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使用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7份,实现节能监察闭环管理。
力推碳排放核查工作
今年3月,西北调查规划院开发的西藏阿里地区草原碳汇开发项目通过第三方审定机构现场审定。该项目通过审定、监测、核查等一系列流程,把已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相关工程额外增加的碳汇量转换为可进行价值交易的碳汇产品。根据审定结果,预计该项目将在40年计入期内额外产生190万吨碳汇量,总静态收益约7600万元。
阿里地区草原碳汇开发项目是我区首个国际核证碳标准(VCS)项目,该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提升项目区生物多样性水平、促进农牧民增收、增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有力推动我区生态产品价值转换,将自治区“生态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下一步,西北调查规划院将扎实有序做好阿里地区草原碳汇开发项目的监测、核查和签发工作,为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贡献力量。
为有力助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碳市场基础建设,做好碳排放管理,近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多次开展我区重点排放企业的碳排放核查工作。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税燕萍介绍,碳核查是参与碳交易的必要前置工作,是实现碳中和最基础且重要的一项工作。为全面把握我区重点碳排放单位情况,根据要求覆盖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和国内民用航空8个行业,全面梳理我区有关行业企业,开展对覆盖行业企业的碳排放核查及碳排放管理工作,实行更严格准入管理。同时,通过对重点企业的碳核查工作,给企业传递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思想,加强碳市场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企业岗位人员知识掌握培训,引导企业开展碳排放监测。并帮助重点耗能、高排放企业建立和推行严格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节能的积极性。
记者 :王超
责任编辑:罗宗
原文链接:http://nynct.xizang.gov.cn/xwzx/xzsn/202310/t20231009_379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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