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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3年重庆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4     来源: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按照《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农医考公告第32号》要求,现就2023年重庆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23年9月28日公布。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

  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2023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4分和197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9分和203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年度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三、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23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或有效期内4门科目单科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出网上资格申请。登录中国兽医网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

  已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请于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27日进行申请;全日制高校在读人员须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于2024年8月1日—8月15日进行申请。

  审核合格的,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审核不符合资格授予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的,将不授予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四、证书领取

  证书类型:自2023年起,全市启用执业兽医资格证书电子证照,除港澳台籍考生外,不再颁发纸质证书。电子证照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执业兽医资格证书》(C 0229—2020)标准执行。

  电子证照领取方式及时间:登录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快办”APP,通过选择“我的”—“我的证件”功能直接领取或在同页面“证照目录”搜索并输入“执业兽医资格证书”进行领取。已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含往次申请审核合格人员),请在2023年11月13日后领取;全日制高校在读人员,在资格申请审核通过后,请在2024年9月1日后领取。

  纸质证书领取方式及时间:港澳台籍考生可直接前往重庆考区办领取或联系邮寄。已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资格申请审核通过的港澳台籍考生,请在2023年11月13日后领取;全日制高校在读港澳台籍考生,请在资格申请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9月1日后领取。

  五、证书补发

  全市自本公告之日起,除港澳台籍人员外,不再受理纸质证书补发申请。港澳台籍人员需要补发证书的,按本公告第三、四条中要求进行补发申请和证书领取。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0月10日

  

  (重庆考区办联系电话:023—67632205;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建兴东路百业兴大厦1308室)


原文链接:http://nyncw.cq.gov.cn/zwxx_161/tzgg/202310/t20231012_12424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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