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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区领导小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4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根据《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和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2号),现就内蒙古考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23年9月28日公布,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4分和197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9分和203分;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考生可在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成绩。

  二、资格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在校生需取得毕业证且学信网可查),请于2023年10月16—31日登陆中国兽医网“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三、资格证书领取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和申请补发证书的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2023年我区将全面启用执业兽医资格电子证书,考生于11月20日后,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查询并领取本人执业兽医资格电子证书。执业兽医资格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附件:执业兽医资格电子证书领取操作手册

  

  内蒙古自治区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考区领导小组(代章)

  2023年10月9日

  

  附件:执业兽医资格电子证书领取操作手册.docx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gsgg/202310/t20231009_23905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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