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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七项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08     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备案管理规程》(农机管〔2021〕2号)和《安徽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管理办法》(皖农办机〔2020〕4号)要求,我厅组织对安徽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进行了制修订。现将通过专家审定的《螺旋塔式牧草培植设备》等5项专项鉴定大纲和采用的《平床式粮食干燥机》等2项专项鉴定大纲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8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省农机试验鉴定站。联系人:杨伟男;联系电话:0551-65127184;邮箱:ahzzhk@163.com。

  

  附件:七项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目录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9月28日

  附件

  

  七项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目录

  

  序号

  大纲名称

  备注

  1

  螺旋塔式牧草培植设备

  制订

  2

  手扶履带式台刈机

  制订

  3

  茶叶红外紧条机

  制订

  4

  种子包装机

  制订

  5

  床土种子输送机

  制订

  6

  平床式粮食干燥机(DG43/Z016—2022)

  采用

  7

  空气源热泵机组(DG32/Z 013—2023)

  采用


7项农机专项大纲文本(公示稿).zip

  

  原文下载: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7项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的公示.pdf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tzgg/56936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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