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79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1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度自治区农牧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对拟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1日。
在公示期间,对评审通过人员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须真凭实据,并附书面材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公示的个人信息如有错误请联系自治区农牧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修正。
联系电话:0471—6652201(8:30-12:00,14:30-17:30)
邮箱:nmgnmtrsc@163.com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70 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邮编:010011)
注:如遇电话占线等原因,可将反映问题以书面形式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我们将第一时间给您回复。
附件:2.农机、水产工程拟通过人员名单(正高级、副高级).xls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gk/zfxxgk/fdzdgknr/gsgg/202310/t20231007_2388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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