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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秋季动物疫病和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3     来源: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秋季动物疫病和畜间人兽共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全省秋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文件要求:

  1.全面落实强制免疫。各地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秋季集中免疫工作,11月中下旬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做到应免尽免、抗体合格。要组织开展免疫和免疫效果监测技术培训,规范免疫操作;加强疫苗冷链运输和保存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供应;规范免疫记录和档案管理,指导养殖场户完整、准确、详细记录免疫信息;全面实施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统筹组织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生猪腹泻类疾病以及其他动物疫病免疫工作。

  二、加强重点环节监测排查。各地要结合秋防巡查和监督检查,对规模养殖场、生猪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及收集储存转运中心、家禽交易市场、动物诊疗机构、指定通道和临时检查站等重点环节开展一次全面监测排查工作,做好非洲猪瘟进场入户监测工作,掌握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流行情况;结合秋防免疫效果评估开展“先打后补”监测工作,按不少于总场数25%的比例完成规模场抗体抽检,发现免疫不确实或疑似疫情应及时核查和处置。

  三、严格流通环节监督。各地要按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政策要求落实生猪“点对点”调运备案、落地报告、隔离观察等制度,严格规范检疫;严厉打击违规检疫、只收费不检疫、贩买检疫票证等违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动物检疫无纸化出证工作,做好供粤生猪衔接工作;严格指定通道管理,对外省入湘生猪及生猪产品要严格查验,坚决杜绝未经检疫、来源不明的生猪进入我省,防止输入性动物疫情。

  四、全面组织消毒灭源。各地要在10月底前开展一次清洗消毒技术培训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防疫一线进行实地指导,组织1次清洗消毒等防疫制度落实情况指导,开展1次生猪定点屠宰场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专项指导。狠抓养殖、调运、屠宰、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的清洗消毒,严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和屠宰场洗消通道使用,坚持运输车辆全面消毒,确保未经彻底清洗消毒的不得离开,防止病原交叉感染。

  五、完善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各地要及时更换和补充防疫物资、确保消毒药品、封锁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充足且随时处于有效状态,做到动态管理,保证应急物资足量、及时供应;充实完善应急处理队伍,强化应急管理和培训;严格应急值守和核查,向社会公布疫情举报和应急值班电话,及时受理重大动物疫情举报;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核查和反馈举报信息;及时回应媒体关切、群众诉求,正确引导舆论、妥善处置舆情。

  六、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各地要结合秋防工作组织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重点排查畜禽养殖栏舍及其它附属建筑物是否牢固,水、电、火、气、污物等输送管道或线路及其生产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设施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是否规范,生物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可靠,养殖场所的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技能是否掌握,防毒面具、胶靴、防护服、手套等基本安全防护用品是否配备,化粪池、沉淀池、沼气池、贮水池、氧化池等敏感区域的安全警示标识及安全护栏设施是否配置,防坠落、防触电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楼房养猪养殖环节的安全监管是否到位等,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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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309/t20230922_29498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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