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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和全程质量控制专项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2     来源: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地(市)土壤普查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普查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3〕12号)要求·,特举办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和全程质量控制专项培训班,对参与土壤三普工作的各地(市)、县(市、区)质量控制人员和区内分析检测单位人员开展专项培训,高质量推进我区土壤三普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9月19—21日,19日报到。

  地点:线下在喜玛拉雅·拉萨酒店(林廓东路6号)1楼会议室,线上腾讯会议号:687-953-551,密码:23914。

  二、主要培训内容

  (一)解读《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明确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工作组织有关要求,讲解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审核等关键环节质量控制措施方法,展示典型质控案例等。

  (二)解读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宣贯《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介绍土壤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方法及技术要求。

  (三)线上考核和现场考核,线上采用微信答卷方式对参训人员进行理论和技术规程规范考核,线下进行现场实操考核,考核合格学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三、参训对象

  (一)各地(市)土壤三普质量控制人员(限2人),各县(市、区)土壤三普质量控制人员(限1人),以线上方式参训,不参加考核。

  (二)有意愿参与我区土壤三普内业工作的社会第三方检测单位人员(应具备土壤三普分析检测能力),以线下方式参训(限区内制样和检测实验室,每单位不超过10人)。

  四、有关要求

  (一)培训以地(市)或第三方检测单位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确定培训联络人,于2023年9月18日前将培训报名回执(附件)发送至自治区土壤普查办邮箱xztrsp@126.com。

  (二)请参训人员提前学习《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等内容。

  )本次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参训人员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渊(17602835668)、苏正安(13540807023)、岳现录(15901393910)。

  

   附件:1.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和全程质量控制专项培训班(第二期)日程安排

         2.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和全程质量控制专项培训班(第二期)报名回执

  

  西藏自治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9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xizang.gov.cn/xwzx/gsgg/202309/t20230915_376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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