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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贵州省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工作服务的邀标函

发布时间:2023-09-22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各相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工作部署,拟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四分”法(分区域、分产业、分品种、分环节)承担贵州省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工作。现邀请有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学术团体等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项目服务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一)贵州省部分农作物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工作服务,预算19万元。

  (二)贵州省经济作物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工作服务,预算15万元。

  (三)贵州省畜牧水产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工作服务,预算15万元。

  二、服务内容、数量、质量及完成时限

  (一)贵州省部分农作物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工作服务

  针对我省部分农作物[包括大豆,小麦,杂粮(高粱,薏仁),中药材(太子参、天麻、半夏、白芨、钩藤等),特色林业(竹子、花椒、油茶)]机械化,以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为导向,调研上述农作物在我省各市州及全省的生产机械化现状以及其在生产各环节的机械化现状,研究基本实现大豆,小麦,杂粮(高粱,薏仁),中药材(太子参、天麻、半夏、白芨、钩藤等),特色林业(竹子、花椒、油茶)机械化的评价内容,提出代表性指标及其测算方法,建立评价方法,开展论证验证,构建基本实现上述农作物机械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和相应的考核办法。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0日前。

  (二)贵州省经济作物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工作服务

  以蔬菜(辣椒、白菜、莲花白、白萝卜)及经果林(刺梨、猕猴桃、火龙果、百香果)为对象,分析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分阶段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定下一步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总纲,形成《贵州省“十四五”和2035年分区域、分产业、分作物、分环节推进农业机械工作方案—蔬菜、经果林产业》,并提出我省分区域、分产业“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评价考核指标。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0日前。

  (三)贵州省畜牧水产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工作服务

  针对我省水产以及猪牛羊养殖机械化,以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为导向,研究基本实现水产以及猪牛羊养殖机械化的评价内容,提出代表性指标及其测算方法,建立评价方法,开展论证验证,构建基本实现水产以及猪牛羊养殖机械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和相应的考核办法,为推进“十四五”及至2035年我省水产以及猪牛羊养殖全程机械化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0日前。

  三、比选材料要求

  (一)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比选单位基本情况

  (三)报价表

  (四)服务承诺函

  (五)营业执照、2022年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和人员社保缴纳凭证

  (六)实施方案

  (七)同类项目业绩

  (八)具备履行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材料。

  (九)无违法违纪记录的声明

  (十)潜在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竞标单位自行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四、定标方式

  根据各投标人递交的材料进行比选,综合确定中标人,比选结果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签订服务协议。

  五、递交比选材料时间及地址

  请有意向参加的单位将比选材料加盖公章密封,于2023年9月22日17:00前送达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省农业农村厅西楼405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玉琴,0851—85287959

   

  附件:比选申请书

   

   

   

  

  比选申请书.docx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23年9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309/t20230920_82436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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