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农〔2023〕88号
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支持做好动物防疫相关工作,经研究,现下达你地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如数(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按规定列“213 农林水支出”相关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等文件要求,抓紧做好实施方案编制、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分配表对提前下达资金指标来源进行了明确标识,请做好预算指标衔接。
二、各地要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兑付等环节进行督促检查,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切实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本地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及时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分配表
附件2: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8月
相关链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3/8/31/6eb0acf2d50b4350b86d1c17d837fcb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