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2日—13日,省级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组相继向宜宾市江安县、绵阳江油市、凉山州西昌市党委、政府分别反馈督查意见,并召开进驻式督查市(州)督查意见通报会。三市(州)总河长、市(州)总河长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市(州)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市(州)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市(州)督查意见通报会。县(市、区)总河长、县(市、区)级河长、县(市、区)级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乡镇总河长参加意见反馈会。
督查组认为,近年来,宜宾市江安县、绵阳江油市、凉山州西昌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决策部署,全面建立河湖长制“五大体系”,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六大任务”和“五项行动”,聚焦河湖长制“5+9”重点工作,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督查组也发现,三地在河湖长和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履职尽责、水资源管理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沿岸生活垃圾治理、水土保持、湿地等生态保护区和农村基层河湖管护等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要和建设人民满意幸福河湖目标还有一定差距。督查组要求,相关县(市、区)党委、政府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会上还观看了被督查县(市)典型案例专题片。
据省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介绍,2023年9月4日至13日,督查组进驻宜宾市江安县、绵阳江油市、凉山州西昌市开展了为期10天第一批督查。进驻期间,通过个别谈话,访谈干部群众,受理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调阅文件资料,走访问询单位企业,召开调研座谈会,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对被进驻地区进行了全面督查。为认真贯彻落实黄强省长关于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涉及河道管理方面指示要求,此次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特别关注涉河建设项目,坚决清理整治被督查地方河湖“四乱”问题,确保河湖水域岸线安全和江河安澜。
下一步,省河长制办公室将对被督查县(市、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踪整改情况和责任追究,加强问题整改调度督办、抽查核实;强化对进驻式督查成效分析、研判、总结、提炼,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省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督促指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省河长制办公室拟于本月中旬启动本年度第二批督查,将正式进驻我省阿坝州若尔盖县、达州市渠县、泸州市古蔺县开展工作。
四川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有其很强的政治性、专业性和针对性,是一次对河湖进行系统体检的重要手段,也是针对河湖顽疾,把脉会诊的一次精准治疗。通过去年对我省三个县(区)督查和今年第一批督查的实践证明,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对持续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切实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难点、痛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和机制保障。
2023年进驻式督查相较于2022年有以下几个方面优化:
一是督查内容更加丰富。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和水利部最新要求,将妨碍河道行洪整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供水保障、地下水超采治理、基层河湖管护“解放模式”推广等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今年督查内容。
二是覆盖面更加扩大。在去年试点基础上,今年将开展6个县(市)的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流域和区域范围不断扩大,省级重要江河流域将得到一次全方位的体检。拟进驻地涵盖水源涵养地、国家重要湿地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保护区等多种类型,水资源较为丰富、河湖管理特性较为明显。
三是典型案例更加突出。坚持问题导向,每个县(市)典型案例充分彰显河湖长制自身特色,聚焦岸线管控、水土保持、农村河湖管护等主责主业,敢于动真格,挖掘和分析问题更加深入、全面。
四是部门参与更加广泛。各省直部门主动担职担责,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审计厅等部门作为组长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草局等部门安排相关领导参加,省级参与面和参与力度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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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26/2023/9/15/4331f9a7a9fc4cf8b6b262fe520111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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