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 测机构事中事后动态监管,促进检验检测体系规范、诚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及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飞行检查采取“双随机”方式,随机抽取 6 名专家组成2个检查组,每组委派1名监督员,对11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 测机构开展检查。检查组按照《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表》中规定的内容,通过查看现场、查阅档案、人员访谈等方式,重点检查检测机构在实施质检工作中的合法性、符合性和遵规性等情况。
从本次飞行检查的结果来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机构发生变化时未能及时变更备案,机构受控文件、报告、原始记录不规范,仪器设备、环境设施未按照要求管理,培训、仪器设备维护和使用未能及时按照要求记录,样品抽样数量、制备程序等操作不符合规范要求等,其中资质机构应当重视并按照要求在报告上加盖CATL章。
二、处理意见
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修订)等有关规定, 本次飞行检查的11家机构中,4家机构运行较规范,可自行改正;6家机构因未按规定对人员、仪器设备、设施条件、质量管理体系、检测工作等实施有效管理, 自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改正;1家机构因检测工作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责令 3 个月内整改,整 改期间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相关机构名单及处理意见详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跟踪整改,提升综合能力。各地、各检测机构要充分对照此次检查结果,举一反三,查摆存在问题,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法律法规及实验室运行管理,强化技能培训,尤其是近3年新入职检测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增强法治、标准、质量、责任、服务、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检测技术及服务水 平。所有被检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整改报告(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ynctjgc@gd.gov.cn, 纸质版邮寄到以下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收)。对于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机构,将依法注销其相关资质。
(二)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公益属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配合省级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农产品检测机构的管理,重点督促农业农村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落实整改措施, 并对其整改情况及长期有效性进行跟踪检查。要健全和稳定市县两级农检机构,确保“有机构、有牌子、有设备、有人员、有经费、有任务”,切实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计划实施、执法性检测、复检、隐患排查、预警分析及技术培训、业务指导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进所属机构规范运行和能力提升,不断强化机构公共服务公益属性。
附件:2023年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
(联系人: 李明、吴荔琴, 联系电话: 020-37288285、37289524)
附件
2023年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表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253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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