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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高一雷

发布时间:2021-03-25     来源:      作者: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7月5日上午,全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要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要尊重广大农民意愿,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以实干促振兴,遵循乡村发展规律,规划先行、分类推进、加大投入、扎实苦干,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和新旗帜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的大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都做了全面部署。可以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实施好这一战略,是我们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三农”领域的具体要求和重要体现。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省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三步走”战略安排,省委、省政府也对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如何开创新局面、走上新征程作出了新的部署。目前来看,全国城镇化率即使达到70%,仍有4亿左右农民,具体河北来看,仍有2000万左右农民。因此河北农业农村以何种格局面貌,呈现在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新征程的宏伟蓝图中,使我们必须回答的深刻问题。可以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突出的短板在“三农”;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大头重头在“三农”。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期盼和心声。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农业农村领域表现尤为突出。首先,农业供给质量亟待提高。近年来我省农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主要农产品供给充足,在全国占有重要位次,为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作出重大贡献。但我们也要看到,河北农业大而不强的局面没有改变,2001-2016年的15年间,河北粮食产量上升1位,但河北农民收入由第9位下降到14位,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供给质量效益低。具体表现为,一是大路货多,名优产品少;二是初级产品多,加工产品少;三是单一功能产品多,多功能产品少;四是应季产品多,周年供应少。其次,农村人居环境亟待改善。近年来,河北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城乡面貌差距仍然较大,农村规划覆盖面不高,规划覆盖率仅为34%,农村污染问题突出,无害化厕所覆盖率仅为52.3%,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10%。最后,农民持续增收机制亟待健全。从全国统计情况看,2012年之后,农民收入增长幅度驱缓,农民增收压力加大,我省仍有105.9万贫困人口,不彻底解决贫困问题,就难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村老百姓迫切希望过上和城里人一样的生活,要增强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必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可以说这是时代的呼唤、发展的必然、人民的期盼。

省委一号文件围绕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两个目标,分三个关键时间节点明确了乡村振兴的主要任务目标,描绘出了河北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质量农业、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取得突破性进展,农业供给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竞争力明显增强;农民持续增收机制基本健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全部解决;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小康全面实现。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基本实现现代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全面建立,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目标基本实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显著缩小;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建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农业绿色发展方式全面建立,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强省全面建成。

二、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就做好“三农”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系统全面、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意义深远,凝结了总书记关于“三农”问题的实践探索、理论思考和深厚情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从八个方面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进行归纳概括:一是坚持“重中之重”战略地位,切实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到实处;二是坚持立足国内保障自给的方针,牢牢把握国家粮食安全主动权;三是坚持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四是坚持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主线,加快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五是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六是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广大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七是坚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八是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为“三农”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要围绕“八个坚持”来领会把握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根植于基层,形成于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在主政正定、福建、浙江和上海时,总书记就对“三农”工作进行了持续的探索和实践,对“三农”问题作了深邃的思考。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在许多重要会议和考察调研中,就“三农”问题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在2013年、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对事关“三农”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刻系统地阐述。广大“三农”工作干部要坚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指导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增强贯彻中央“三农”决策部署、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政策理论水平。

(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三农”情怀。从梁家河村到中南海,总书记始终对“三农”饱含深情。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形成与实践,与总书记在陕北农村当7年农民和大队党支部书记的艰苦磨练和深刻体察密切相关,与总书记在正定、厦门、宁德、福建、浙江、上海等地主政时亲力亲为抓农业农村工作的丰富经历和不懈探索密切相关。我们深入挖掘整理总书记在正定工作期间关于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实践探索,与中央农办共同撰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在正定的形成与实践》在《人民日报》头版刊发;今年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上,以“知之深、爱之切”为主题,通过文字、图片、解说等形式系统展示习近平总书记正定工作期间的“三农”重要论述和实践,让与会代表深切感受总书记高尚的人格魅力、朴素的公仆形象、深深的为民情怀和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真理光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全党核心、人民领袖,了解农民、熟悉农村、深知农情,重“三农”、懂“三农”、爱“三农”,为全党作出了表率。广大“三农”工作干部要深刻体会、切身感悟习近平总书记的“三农”情怀,不断密切与农村基层的联系,增进与农民群众的感情,争做“一懂两爱”的模范。

省委、省政府把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决定》,王东峰书记带头撰写《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谱写燕赵乡村振兴新篇章》,在《人民日报》刊发。我们还将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全省党员干部培训内容,从5月份开始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我们要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上,走在前、做表率,努力学懂弄通做实,切实提升学习践行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效,推动全省新时代“三农”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三、聚焦重点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后,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高规格召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王东峰书记、许勤省长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就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整体部署。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决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了河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任务目标、推进路径、工作举措和保障措施。围绕贯彻落实《意见》《决定》《规划》,省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了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对照国家规划及各部委专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乡村振兴战略“3+N”政策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各级各部门集中力量实施七大行动,推动农业农村关键领域优先发展。

(一)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我省农产品供给结构性矛盾突出,农业生产仍以低端大宗农产品为主,粮食占全省农作物播种面积比重高达60%,虽然紧邻京津两大市场,但都市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特色农业发展不快,供京农产品中有自有商标的仅占20%。农业产业链条短,农产品加工转化不足、产销脱节、效益不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刚到50%,低于全国65%的平均水平。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值比仅为1.8:1,低于全国2.2:1的平均水平。当前,我省农业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必须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实施质量兴农战略,瞄准京津两大市场,着力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和特色高效农业,加快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出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以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为抓手,加快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把河北农业农村建设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经济基础、持续发展的生态根基、居民生活休闲的阳光田园。前不久,又出台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方案》,聚焦“四个一百工程”,进一步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实化工作抓手、细化工作举措、强化政策支撑。一是打造100个绿色优质农产品。按照全省特色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以10大类27种特色优势农产品为重点,培育100个特色鲜明、知名度高、竞争力强的绿色优质农产品,30%以上的产品销往高端市场,带动区域内产品溢价能力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二是打造100个农业领军品牌。围绕小麦、玉米、油料、果品、乳品、肉蛋、食用菌、蔬菜、水产和杂粮十大优势产业,打造100以上行业领军品牌,其中品牌价值超10亿元的企业品牌达到30个以上,价值超50亿元的20个以上、价值超100亿元的10个以上。三是打造100个现代农业精品园区。以省级现代农业园区为重点,开展提档升级,打造100个科技高端、标准高端、品质高端、品牌高端的现代农业精品园区,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四是打造100个创新型农业企业。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和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为重点,培育100个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广、市场竞争力强、在全国同行业领先的创新型农业企业。

(二)实施脱贫攻坚战行动。我省距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目标时间紧、任务重,可以说,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当其冲的重大阶段任务。一是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也不掉队。二是集中发力,聚焦张承坝上地区和深山区10个深度贫困县、206个深度贫困村,加大资源整合和政策倾斜力度,集中优势力量,攻克坚中之坚、贫中之贫。三是培强内力,实施产业扶贫“十百千”示范工程,全面推广十大产业扶贫模式,做大做强百家扶贫龙头示范企业,着力打造千个特色产业扶贫样板村,构建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推进贫困农户稳定脱贫。四是形成合力,深化京津对口协作和中直单位定点扶贫,搞好省内对口帮扶活动,继续开展“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打造连接贫困人口和社会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的平台。要深化监督执纪问责,集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扶贫脱贫工作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各地要着力强化各类扶贫资源资源整合,用“准”政府有形之手。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领、政策支持、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引导作用,规划好产业布局,谋划好产业项目,推进产业扶贫项目进村入户,提高产业带贫脱贫效果。用“活”市场无形之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立足资源禀赋和市场条件,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林则林、宜游则游,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提升扶贫产业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建立市场预警机制,保障扶贫产业稳定发展。用“好”社会援助之手。切实用好各方帮扶资源,主动对接、精准对接、常态化对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产业扶贫,推动“千企帮千村”“京津冀对口帮扶”落地见效,引导更多帮扶项目、帮扶资源向贫困地区、扶贫产业集聚,形成产业扶贫强大合力。用“足”群众勤劳之手。把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起来,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提高贫困农户扶贫产业参与度,激发内生动力,劳动增收、光荣脱贫。同时,要把共享理念贯穿到产业扶贫中,找准产业项目与贫困户增收的结合点,健全利益分享机制。从我省产业扶贫的实践看,股份合作制是贫困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深度合作、密切利益联结的有效组织形式,既能够最大限度的聚集生产要素,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又能够盘活农村资产资源,让贫困户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要通过发展股份合作制经济,创新贫困户、村集体、企业多方受益机制,让贫困户和贫困村分享产业发展红利。

(三)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农村环境整治这个事,不管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都要搞,标准可以有高有低,但最起码要给农民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也要看到,我省农村人居环境状况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必须顺应农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聚焦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领域,集中实施整治行动,建设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幸福家园,让美丽乡村成为经济强省的重要标志、美丽河北的靓丽底色。一是全面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大力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提升村容村貌水平,到2020年全省农村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走在全国前列。二是有序开展“空心村”治理上,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重点对张家口坝上等地区空心率50%以上1073个村开展集中治理。三是连片建设美丽乡村,依托旅游景区、特色产业、文化古村落等资源,按照农村新型社区与产业园区、生态功能区统筹推进路径,重点建设100个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的美丽乡村片区,打造200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田园综合体和特色小镇。四是整县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按照空间优化布局美、生态宜居环境美、乡土特色风貌美、业新民富生活美、人文和谐风尚美的要求,打造10个乡村振兴示范区,示范引领全

(四)实施国土绿化行动。绿化国土是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的根本,也是建设美丽中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我省是全国生态建设最重要的地区之一,承担着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的重大责任。目前,全省有林地面积9300万亩,森林覆盖率33%。但从总体上看,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功能不强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生态资源不足与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之间的矛盾仍十分突出。下一步,我们要围绕构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筑牢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的根基。一是加快张家口冬奥绿化,以冬奥会赛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张家口全域绿化,2018年营造林600万亩,为成功举办冬奥会提供良好生态支撑。二是加快雄安新区森林城市建设,到2020年,在新区营造城市森林30万亩,构建片、廊、环相连的森林生态系统,打造绿色、智慧、水城一体、人与自然和谐的国际一流森林城市。三是加快太行山燕山绿化,结合山区综合开发,大力发展生态经济防护林,完成造林绿化350万亩。四是加快大型规模化林场建设,推广塞罕坝成功经验,在雄安新区白洋淀上游新建大型规模化林场,继续推进塞北、千松坝和御道口3个规模化林场建设,完成造林绿化130万亩。五是加快平原绿化和沿海防护林建设,在冀中南平原和冀东沿渤海地区完成造林绿化130万亩,构建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多功能高效生态体系。到2020年,全省完成营造林166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5%,全省乡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同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分类有序退出超载产能。完善耕地休养生息财政补贴制度,休耕试点规模保持在200万亩以上。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排污口监管和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对各类纳污坑塘和河渠进行专项整治。科学划定江河湖海限捕、禁捕区域,加强白洋淀、衡水湖等湿地保护修复和北戴河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推进湿地自然保护区及湿地公园建设。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政策,严格草原禁牧休牧轮牧,2018年重点建设9个万亩以上草原生态保护示范区,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71.6%。

(五)实施富民强村行动。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总书记讲,做好“三农”工作的衡量标准就是农民钱包鼓没鼓。现在农民收入增幅逐年趋缓,增收形势十分严峻,我们这几年对农民增收这个问题感到压力很大,这是“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说一千道一万,没有收入的增长,农民幸福感、获得感就不可能增强。2017年,我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81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51元,再加上增收的传统措施已经乏力,新举措全面发力还需要一个培育过程,完成今年农民收入增长7.5%的目标需要下更大的功夫。一是充分挖掘非农就业增收潜力。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深化京津冀劳务协作,加强城乡一体化公共就业服务,着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二是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采取以机代人、规模经营、投入品减量、资源循环利用等方式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推广订单农业、“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完善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让小农户分享更多全产业链增值收益,有效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促进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三是充分挖掘农村资源资产增收潜力。盘活农村各类资产资源,引导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发展土地、农宅、资金、资产等多种形式股份合作,努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四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继续加大对“三农”的综合扶持力度,落实和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扶持政策及草原、森林、湿地等生态补偿政策,积极拓展农民转移性收入。

提高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水平,关系到农村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我省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弱、服务能力低的问题十分突出,全省经营收益10万元以下的村占78.3%,经营收益空白村占48.04%,这些“空壳村”仅靠财政转移支付维持基本运转,没有力量发展农村公益事业、为农民提供服务。特别是从集体资产构成来看,经营性资产匮乏,行政村平均经营性固定资产原值仅为4.62万元,资源性资产相对丰富,全省有1486万亩集体建设用地、5012万亩山场、1527万亩沿海滩涂,资源利用空间很大。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盘活资源性资产是关键,要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各类资产资源,发展股份合作制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尽快消灭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要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完善服务功能,规范交易行为。因地制宜采取资源开发利用、统一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异地置业等形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到2020年,全省基本消灭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要将村干部报酬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挂钩,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突出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可从村集体收入中列支一定资金给予奖励。

(六)实施文明和谐乡村建设行动。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深厚根源。乡村振兴,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坚持既要“富口袋”,也要“富脑袋”,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兴盛,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确保农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一是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突出抓好乡风民风、人居环境、文化生活建设,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完善“两会一约”,开展典型示范,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民群众精神面貌,到2020年,全省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到50%。二是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加快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提升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水平。三是大力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乡村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建设,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信访问题,采取领导干部包联等办法,着力削减存量,坚决遏制增量,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七)实施农业农村新动能培育行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改革创新、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下一步,要以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为目标,,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强化制度性供给,推进改革扩面提速集成,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城市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向农村流动,培育壮大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为乡村振兴提供动力支持。一是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杈分置”制度改革,年内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巩固确权登记成果,扩大成果应用,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着力放活土地经营权,给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二是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宅基地所有杈、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杈登记颁证,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发展乡村旅游业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三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有序开展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引导支持农民以土地、林地、草原、农宅经营使用权等入股开展股份合作,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四是深化农村其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农垦改革,促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分离农场办社会职能,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杈确权登记发证。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建设生产、供销、信用综合为农服务平台。推进水权水价改革,推行“定额管理”“超用加价”“终端水价”等水价管理模式。

四、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强化乡村振兴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必须切实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提高新时代党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地要坚持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城市农村一起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确保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落到实处。全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工作会议召开后,省委迅即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议定准备成立由东峰书记任组长、许勤省长任第一副组长、一德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省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负责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这可以说为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同时,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好功夫。

一是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要懂“三农”,会抓“三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配强农业农村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优先把信念坚定、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干部选拔到农业农村重要工作岗位上来。注重对“三农”工作队伍的培养、管理和使用,把到农村一线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重视对基层“三农”工作优秀干部的提拔、交流,形成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有计划引进高学历和紧缺专业人才充实“三农”工作队值。

二是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着力打通城乡要素流渠道,引导技术、信息、人才、管理等要素更多地向农村配置。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保障和落实基层用人主体自主权。研究出台市场准入、财政投入、金融服务、用地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各类人才流向乡村创业就业。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推行“岗编适度分离”新机制,引导科技、教育、卫生、农业、文化等行业专门人才向基层流动。建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允许科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等。强化农村用地保障,破解“农村的地自己用不上、用不好”的困境,各县(市、区)在编制和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充分考虑现代农业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优先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用地。

三是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各级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支持市县使用一般债券用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探索重大乡村振兴项目推广PPP模式及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意见,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用地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库省内调剂平台,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能力,扩大县域分支机构业务授权,将涉农信贷投放情况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和综合考评体系,不断提高存贷比和涉农贷款比例,保证从农村吸储的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

四是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向农村重点倾斜。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将通村、连村公路纳入农村公路补助范围,加大成品油消费税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力度。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0%。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全面完成小康电示范县农网建设。加快实现村村通光纤,4G网络实现全覆盖。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强化农村卫生公共服务,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http://nync.hebei.gov.cn/article/jgdw/xxyd/sjjdk/202004/202004000159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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