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25个部门和我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全省农业农村实际,现就推进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开展“质量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增强质量意识推进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3年9月至10月
三、活动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普法宣传。9月份,通过“农安法宣贯”小程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知识竞答活动;制作“守护舌尖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普法宣传系列动画片”,采取官网官微宣传、微信推送等方式,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普法宣传;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开展知识竞赛、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现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普法宣传。
(二)农业农村标准宣贯活动。9月下旬,开展标准宣贯培训及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总结,对全省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及第三方农产品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宣贯GB2763.1-2022、GB31650.1-2022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中国农民丰收节湖南主题活动。以“庆丰收促和美”为主题,坚持农民主体、农业主线、农村主场的原则,创新节日活动形式和载体,借助展览展示、美食品鉴、民俗表演、乡村旅游、传统手工艺制作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活跃消费市场,传递丰收节日喜庆。
(四)优质农产品品牌推介活动。充分利用“两馆两中心”等平台资源,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中部农博会等重要节会开展品牌专场推介活动,根据茶叶、水果、蔬菜等主要农产品市场形势,在全国重点市场地区组织专场推介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农产品质量品牌意识。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筹划。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全面落实质量强省建设纲要,根据各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质量月”活动。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结合农业行业优势,发挥农产品品牌企业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宣传和导向作用,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和诚信意识。
(三)严肃纪律,及时总结。要坚持自愿参加、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简朴高效开展活动。严禁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质量月”活动名义,向企业、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各市州要专人负责“质量月”活动的协调、督促和信息报送工作,于10月12日前将本地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资料报我厅。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梁红梅,电话:18273191955,邮箱:15891022@qq.com。
附件:2023年全省“质量月”活动口号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9月16日
附件
2023年全省“质量月”活动口号
1.大力增强质量意识加快建设质量强省
2.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进质量强省建设
3.提升质量竞争力共筑质量强国梦
4.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促进质量变革创新
5.夯实质量基础优化质量供给
6.建设质量强国共享美好生活
7.培育区域质量品牌树立湖南质量形象
8.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
9.质的有效提升量的合理增长
10.弘扬工匠精神推动品质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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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309/t20230920_29492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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