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特殊类型水稻品种在保障粮食质量安全、促进水稻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湖南省水稻品种审定标准(2021年修订)》,我委组织制订了《湖南省特殊类型水稻品种审定标准(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特殊类型水稻品种审定标准(试行)
湖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
2023年9月19日
附件
湖南省特殊类型水稻品种审定标准(试行)
一、糯稻
(一)品质
每年区试品质检测直链淀粉含量≤2.0%。
(二)产量
杂交稻品种作对照,常规稻品种每年区试、生试亩产量或日产量相应降低2个百分点。
抗性或品质比对照每低一个等级,每年区试、生试亩产量或日产量相应提高2个百分点。
1.高产品种
与对照同类型且抗性、品质同等级,每年区试亩产量或日产量比对照减产≤7.0%;生试亩产量或日产量比对照减产≤9.0%。
2.绿色品种
抗稻瘟病。中抗及以上且优于对照一个等级。每年叶瘟≤3.0级、穗瘟≤5.0级、穗瘟损失率≤3.0级,可比对照减产≤9.0%;每年叶瘟≤3.0级、穗瘟≤3.0级、穗瘟损失率≤3.0级,可比对照减产≤12.0%;每年叶瘟≤3.0级、穗瘟≤3.0级、穗瘟损失率≤1.0级,可比对照减产≤15.0%。
抗白叶枯病。中抗及以上且优于对照一个等级。每年接种鉴定≤3.0级,可比对照减产≤9.0%;每年接种鉴定≤1.0级,可比对照减产≤12.0%。
抗稻飞虱。早稻对白背飞虱抗性达中抗及以上,中、晚稻对褐飞虱抗性达中抗及以上且优于对照一个等级。每年接虫鉴定≤5.0级,可比对照减产≤9.0%;每年接虫鉴定≤3.0级,可比对照减产≤12.0%;每年接虫鉴定≤1.0级,可比对照减产≤15.0%。
(三)其他指标需达到《湖南省水稻品种审定标准(2021年修订)》要求。
二、镉低积累水稻
(一)镉低积累特性
每年池栽鉴定、区域试验、生产试验糙米镉含量检测最高值≤0.2mg/kg。
(二)产量
杂交稻品种作对照,常规稻品种每年区试、生试亩产量或日产量相应降低2个百分点。
抗性或品质比对照每低一个等级,每年区试、生试亩产量或日产量相应提高2个百分点。
1.高产品种
与对照同类型且抗性、品质同等级,每年区试亩产量或日产量比对照减产≤5.0%;生试亩产量或日产量比对照减产≤7.0%。
2.绿色品种
抗稻瘟病。中抗及以上且优于对照一个等级。每年叶瘟≤3.0级、穗瘟≤5.0级、穗瘟损失率≤3.0级,可比对照减产≤7.0%;每年叶瘟≤3.0级、穗瘟≤3.0级、穗瘟损失率≤3.0级,可比对照减产≤10.0%;每年叶瘟≤3.0级、穗瘟≤3.0级、穗瘟损失率≤1.0级,可比对照减产≤13.0%。
抗白叶枯病。中抗及以上且优于对照一个等级。每年接种鉴定≤3.0级,可比对照减产≤7.0%;每年接种鉴定≤1.0级,可比对照减产≤10.0%。
抗稻飞虱。早稻对白背飞虱抗性达中抗及以上,中、晚稻对褐飞虱抗性达中抗及以上且优于对照一个等级。每年接虫鉴定≤5.0级,可比对照减产≤7.0%;每年接虫鉴定≤3.0级,可比对照减产≤10.0%;每年接虫鉴定≤1.0级,可比对照减产≤13.0%。
3.优质品种
区试早稻、中稻达部颁标准三级(含)以上,晚稻达部颁标准二级(含)以上,生试组织稻米蒸煮食味品质评价,综合定级。品质达部颁标准三级且优于对照,每年区试亩产量或日产量可比对照减产≤10.0%;品质达部颁标准二级且优于对照,每年区试亩产量或日产量可比对照减产≤13.0%;品质达部颁标准一级且优于对照,每年区试亩产量或日产量可比对照减产≤16.0%。
4.绿色优质品种
稻瘟病、或白叶枯病、或稻飞虱抗性达中抗及以上,早稻、中稻品质达部颁标准三级且优于对照,每年区试亩产量或日产量可比对照减产≤13.0%;稻瘟病、或白叶枯病、或稻飞虱抗性达中抗及以上,品质达部颁标准二级且优于对照,每年区试亩产量或日产量可比对照减产≤16.0%;稻瘟病、或白叶枯病、或稻飞虱抗性达抗及以上,品质达部颁标准一级,每年区试亩产量或日产量可比对照减产≤19.0%。
(三)其他指标需达到《湖南省水稻品种审定标准(2021年修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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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xxgk/tzgg/202309/t20230921_29497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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