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技土肥字〔2023〕8号
各市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农业农机技术推广、农业综合服务、农业农村事务服务、农业技术服务、农业技术推广与种业)中心:
为全面掌握我国主要农作物施肥情况,构建施肥信息监测长效机制,全国农技中心印发了《2023年全国农户施肥监测技术方案》(农技土肥水〔2023〕77号)(附件1),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各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坚持施肥监测科学性
按照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技中心有关部署要求,今年我省共安排12750农户施肥监测调查任务,各市、县任务数量详见附件2。各市要指导所辖县(市、区)综合种植制度、耕地质量和施肥管理水平等,选择县域内种植面积占比最高的5 种作物开展施肥调查,并按照各类作物种植面积比例,科学安排各作物施肥调查数量。要尽力做到覆盖范围全面、调查类型充分,监测普通种植户(经营面积小于10亩)数量占调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参与过各类种植示范项目的主体数量占总数比例不高于50%,确保选取的定点监测农户经营状况具备典型性。
二、保持监测农户连续性
各市、县要充分考虑农户施肥调查工作的长期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应继续在往年监测调查农户中选择代表性强、配合意愿高的普通种植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定点跟踪监测。由于今年监测农户数量稍减,可删替部分施肥数据偏差大、数据提供时效性差的调查对象。原有调查农户基本信息已有存档,今年填报时可以直接使用,新增农户需新建基本信息档案。
三、确保监测内容准确性
各市、县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走进田间、走访农户,以定点监测农户施肥情况为主,调查农户基本信息,本年度农户经营的一种或多种作物种植信息、产量情况等;作物施用有机肥、化肥状况,重点监测施肥数量、施肥品种、施肥时期、施肥方式等内容,并采集农户施肥决策问卷;确保填报数据具备真实性。
四、严格监测评价时效性
施肥监测数据要在“全国农户施肥信息监测系统”内逐级审核,夏收作物于9月20日前、秋收作物于11月20日前完成审核并提交。各市需确定当地5~10种主栽作物,以及各主栽作物在实际生产中施肥量、科学施肥推荐量、产量区间,用于审核使用。请于9月20日前将表格(附件3)发送至邮箱:njzxzhaoqingxin@shandong.cn。各市、县要及时开展监测数据分析应用,围绕化肥施用强度、偏生产力、施用结构、有机肥施用状况、施肥方式等指标,深入研究农户用肥年际变化,并形成施肥监测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邮箱:njzxzhaoqingxin@shandong.cn。
联系人:赵庆鑫 0531-81608028
附件:1.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农户施肥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
2.各市、县(市、区)农户施肥调查任务安排表
3.各市主栽作物施肥量、产量区间
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3年9月6日
附件:
附件1.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农户施肥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pdf附件2.各市、县(市、区)农户施肥调查任务安排表.doc附件3.各市主栽作物施肥量、产量区间.doc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09/t20230906_4406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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