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发布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水生野生动物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2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海监字〔2023〕24号

  各市渔业主管局:

  按照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山东省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双随机办函〔2023〕9号),近期开展水生野生动物“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

  二、检查对象、检查人员

  (一)检查对象。从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的42家检查对象。

  (二)检查人员。随机匹配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检查对象所在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

  三、检查内容、任务

  从事猎捕活动取得特许猎捕证的情况,从事驯养繁殖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情况,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经营利用许可证和使用专用标识的情况,从事进出口活动取得经营利用许可证的情况,猎捕、繁育、经营管理、进出口活动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等。

  四、抽查方法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开展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应注意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做好执法过程记录,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五、有关要求

  (一)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各检查小组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协调检查地市级有关部门沟通检查实施时间等有关事项;提前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通知书》(从系统下载);现场填写《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现场执法检查通知书》(从系统下载);检查任务完成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入录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入录)。

  (二)执法人员要检查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着渔政制服,持执法证,并做好执法过程记录。

  联系人:徐丽苹(法制处)0531-81769752;

  李志泉(渔业执法监察处)0531-82976975。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9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09/t20230913_440975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