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海监字〔2023〕24号
各市渔业主管局:
按照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山东省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双随机办函〔2023〕9号),近期开展水生野生动物“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
二、检查对象、检查人员
(一)检查对象。从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中随机抽取的42家检查对象。
(二)检查人员。随机匹配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检查对象所在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
三、检查内容、任务
从事猎捕活动取得特许猎捕证的情况,从事驯养繁殖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情况,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经营利用许可证和使用专用标识的情况,从事进出口活动取得经营利用许可证的情况,猎捕、繁育、经营管理、进出口活动是否符合相应的条件等。
四、抽查方法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开展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应注意通过文字、音频或影像等方式做好执法过程记录,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五、有关要求
(一)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各检查小组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协调检查地市级有关部门沟通检查实施时间等有关事项;提前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通知书》(从系统下载);现场填写《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现场执法检查通知书》(从系统下载);检查任务完成后及时将检查结果入录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2023年10月20日前完成入录)。
(二)执法人员要检查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着渔政制服,持执法证,并做好执法过程记录。
联系人:徐丽苹(法制处)0531-81769752;
李志泉(渔业执法监察处)0531-82976975。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9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09/t20230913_44097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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