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小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农业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试点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要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构架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2年农业农村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立足自身实际,从事风险较小、收益稳定的经营活动,发展集体经济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得下指标、定任务,确保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规模。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财政部继续研究完善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的政策措施,指导地方把握好发展节奏,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对地方的实践探索持续跟踪关注、加强指导。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9月4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zcggs/202309/t20230912_64363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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