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公开征集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项目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的函

发布时间:2021-06-01     来源:      作者:    

各有关涉农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世行贷款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顺利实施,我厅决定成立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项目专家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指导委员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有关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专业范围

  专家指导委员会由相关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两院院士、国家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优先。专家的研究领域范围主要为: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管理。含安全监管、风险评估与沟通、检验检疫、标准制订、产品追溯、加工贮运、品牌营销等。

  (二)农业绿色发展模式集成与应用研究。含种植、养殖业绿色生产技术研究、应用及动植物病虫害防治等。

  (三)大数据采集与应用。含信息采集技术、数据库建立、

  (四)大数据分析、实验室网络、数字化平台等。

  (五)项目管理运行。含采购(包括世界银行项目采购和政府专项资金采购)、工程管理、风险控制、涉外法律、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农业农村经济、城乡规划、农业可持续发展、社会安保、少数民族政策,金融、保险、财务管理、审计等。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职业道德,能恪守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尽责等原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经验,且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和较丰富的学术造诣。

  (三)熟悉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领域知识,有一定涉外项目工作经历与管理经验。

  (四)本人愿意参与本项目,并提供指导、咨询、决策等服务支持。

  (五)能够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尽可能多的条件服务保障。

  三、专家指导委员会产生程序

  (一)专家的申报遵循自愿与推荐申报相结合的原则。由全国涉农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自愿申报。

  (二)由被推荐专家填写《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项目专家推荐表》(附件1)并由专家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公章,于2021年6月28日前邮寄至省农业农村厅本项目工作专班联系人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本项目工作专班汇总推荐材料并初审。

  (四)由省农业农村厅组成评议小组,对被推荐专家进行遴选和审核。

  (五)呈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批准并颁发聘书。

  四、专家指导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支持

  (一)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由广东省农业农村厅遴选并聘请。

  (二)专家指导委员会的日常联系工作由本项目工作专班负责。

  (三)专家指导委员会成立后将择期举办全体会议。

  (四)每届专家聘期为3年。聘期届满,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可以优先续聘。在聘期内,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因特殊原因而减少的,或由于本项目本身需要,需要增加的,由我厅视需要进行增补。增补的专家,其聘期为当届专家组聘期的剩余年限。

  附件: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项目专家推荐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5月31日

  (联系人:杨宏亮,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5号大院,联系电话:020-37288944,邮箱地址:foodsafetygd@163.com)

  相关附件: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项目专家推荐表.docx

相关附件:


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302210.html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