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李丽)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耕地利用效率,近日,湖北省印发了《湖北省“小田并大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省首批选择10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选择1-3个村开展试点。
在推进“小田并大田”改革试点过程中,湖北强调尊重群众意愿,不盲目扩大范围。《方案》提出,在综合考虑地形地貌、灌溉条件、作物品种等因素,优先在群众意愿高、基层组织强、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扎实的地区开展试点。试点村要符合党组织坚强有力、民主议事程序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高效等条件,还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2/3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会议2/3以上村民同意。
改革方式上,湖北鼓励地方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方案》要求各地在保证农户确权面积不变的前提下,鼓励试点地区采取“承包权不动、经营权连片”方式,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等,因地制宜探索“小田并大田”有效模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坚持基层首创、试点先行、稳妥推进,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在湖北省选择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现“小田并大田”有效方式,以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推动农田“优质、集中、连片”。
截至今年7月底,湖北省土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2894.92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的46.74%。沙洋县探索推行“按户连片耕种”模式,实现连片耕种面积129.92万亩,总体连片率达92%,极大方便了农民耕作。公安县探索实施“三块田”改革,形成“流转田”147.4万亩、“待转田”21.5万亩、“自种田”49.3万亩,有效促进了规模经营和增收增效。
原文链接:http://nyt.hubei.gov.cn/bmdt/yw/mtksn/202309/t20230904_48220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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