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监督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我厅起草了《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dnyzcfg@shandong.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济南市十亩园东街7号608室),邮编250013,联系电话0531-5178912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1日。
附件:1.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关于《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4日
附件:
·附件1.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附件2.关于《山东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gsgg/202309/t20230904_4404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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