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下称《乡村振兴促进法》)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包括10章,共74条,涉及我国“三农”工作的方方面面。今年4月该法审议通过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透露,在此前进行的三审中,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对法律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一是进一步强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性,二是在总则中突出乡村文化振兴的内容,并增加中国农民丰收节的规定。此外,对健全支持乡村产业发展、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充实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加大乡村振兴的支持保障力度的规定亦加以充实和完善。
广东省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秘书长钟韶彬认为,《乡村振兴促进法》从三次审议到颁布施行,既体现了党的主张与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也是将一段时间以来的“三农”工作成绩以立法形式固化。
种业安全写入法律条文
记者梳理发现,《乡村振兴促进法》将粮食安全提到了关键位置。在三审中,除了将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内容移至总则,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外,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保护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等国家政策,均在《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条文中得到充分体现。“这意味着,今后‘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进行规范和纠正,在粮食安全等重要领域防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有法可依。”钟韶彬说。
事实上,今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等多个政策文件均高度关注种业发展。而此前广东提出的“粤强种芯”工程,已为落实有关条文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北京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学术信息与流程标准部主任谢阳看来,该工程的实施,可在为广东现有的丰富种质资源提供妥善保存的手段之余,这些措施将建设的各个资源库和平台也为交流和利用种质资源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途径,有利于打通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科研要素流动。
“广东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排名全国第四,仅省农科院和华农两家单位的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就已占到粤港澳大湾区总量的60%左右。”谢阳说,“对于我省农业农村的发展而言,‘粤强种芯’工程的一系列措施也将会起到推动实现高产、抗病育种目标,提供适宜推广种植、综合性状良好的优良品种等作用,为我省粮食安全保驾护航。”
因地制宜建立乡村振兴指标统计体系
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振兴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乡村振兴促进法》亦将“五大振兴”写入第一章“总则”的条文之中,并在“监督检查”一章中规定,因地制宜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
在广东省政府第五届科学技术咨询委员会委员、广东农村研究院副院长万忠看来,一套完整、成熟的评价体系,将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政策“指挥棒”的作用。万忠认为,广东20余年的农业现代化实践形成的“五高六化”指标评价体系,已为广东乡村振兴考核探出了基本道路。评价乡村振兴的工作成果,产业现代化、生态现代化、文化现代化、治理现代化、民生现代化均为重要指标,针对乡村振兴的发展要求,对“五高六化”加以改造,可迅速发挥乡村振兴政策“指挥棒”的作用。
记者注意到,《乡村振兴促进法》三审稿所作的修改,进一步突出了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即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多位专家均认为,要实现上述目标,发展县域经济是重要抓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研究员叶兴庆认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水平的提高,农业普遍会出现在GDP中的占比下降的情况。而统筹城乡的产业布局时,将农产品加工、产地初加工和精细加工尽可能布局在县域里,则是对冲和反制的重要方法。
广东省政府参事、华南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制度与发展研究院院长罗必良分析,“以‘县城—中心镇—行政村’为轴发展县域经济,可以避免人口远距离迁徙的交易成本与社会风险。”罗必良说,“所以,要实现乡村宜居宜业,县城的宜居宜业尤为重要,其中,教育、医疗、养老是三个关键点。”
将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
据多家媒体报道,进入5月以来,随着天津、安徽、河南、四川乡村振兴局相继挂牌成立,至少已有19个省份挂牌或组建这一机构。根据《乡村振兴促进法》,该部门将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乡村振兴促进工作。在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形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对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各级人民政府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
而在多位专家看来,土地管理问题将影响乡村振兴工作的多个方面。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对粮食安全、产业振兴、农民增收等均有重要意义。
“农业做大做强,必然需要配套加工产业做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术委员会主任孔祥智说,农产品加工业等非农产业扎根乡村,将有效延长农业产业链,在乡村地区创造更多附加值,而农村缺乏工业用地则是潜在的消极因素。
“此次《乡村振兴促进法》立法,将相关政策以法律条文形式予以固化,有望促进各地区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成‘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钟韶彬说,“因此,应当借法律实施的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形成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让这部‘三农’工作的重要法律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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