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江北第一个吨粮县、山东省首批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建制推进示范县,桓台县31万亩良田夏粮单产连续12年位居全省首位。近年来,全县深入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建设“吨半粮县”,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探索出一条流转主体与“物业+专业”高标准农田多元管护新模式。
强化顶层设计,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一是“责任田”监管全方位。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推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运行管护建立“管护长制”的实施意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人员职责》等5个规范性文件,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监管体系,做到“谁的田、谁来管”,实现“寸寸农田有人守”。二是“管护长”监管无缝隙。全县8个镇共设立管护长1498名,县长任“总管护长”,镇长、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小组组长分别担任一、二、三级“管护长”,确保每一块耕地都有守护人。一、二、三级管护长每年、每季度、每周分别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农田设施管护运行问题。组织各级管护长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和运行管护拉网式集中排查,确保农田建设工程质量过硬、农田设施正常运行。三是“齐农云”监管全覆盖。统筹用户、设施、设备信息管理,通过平台集成、数据集成,传统管护向智慧管护迭代升级。依托县农业农村大数据分析中心,汇集物联感知设备、视频监控资源、用户随手拍等,信息统一归集、问题联合处置,实现实时监控运行情况。通过手机小程序,管护长将巡查发现问题提交,数据分析中心及时交办处置,做到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
创新服务保障,打造多元化管护新模式。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办法》,明确灌溉设施、电力设施、公益设施相关责任主体和管护细则,建立多种管护模式,有效解决高标准农田设施管护问题。一是新型经营主体主动管。全县土地流转率稳定在90%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农田设施管护新主体。明确经营主体职责和管护标准,监督指导各村在土地流转合同中明确流转主体管护责任,细化量化设备折旧损坏评分办法。按照网格开展评议,实行镇审核、村组织、村民小组长评议,每年组织一次流转主体管护情况评议。注重评议结果运用,对管护评议好的,适当减免流转费用;对管护评议较差的,按照流转合同约定,进行违约赔偿、解除合同等处理。二是“国家队”专业管。电力部门积极参与规划建设,提供技术支持,落实运管责任,实现了设计科学、建设规范、运行优质。电力设施建成后,村集体将项目区供电电源点及供配电设施全部移交供电公司,由其进行电力设施日常管护,实现“专业人办专业事”,彻底解决供电不及时、用电不方便、维护费用高等难题,实现了农业用电同网同质同价。三是财政支持物业管。统筹用好市、县管护资金,县农业农村部门统一采购管护单位,对建后三年内项目涉及的田间道路、桥涵、林网等公益性工程进行管护,实现了大型设施管护全覆盖。近年来,统筹市、县资金300万余元,管护道路135公里、桥涵246座、排水渠46公里,防风林4.52万株。
用好考核指挥棒,优奖违罚树导向。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有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成为农田管护工作的“推进器”。一是建章立制,规范责任落实。出台《桓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运行管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管护工作纳入镇(街道)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工作执行不力、目标完成不到位的予以问责。各镇(街道)将管护工作列入村月度考核事项,考核结果直接与村负责人报酬挂钩。二是奖罚分明,激励工作推进。制定《桓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运行管护激励暂行办法》,对管护成效突出的镇、村、流转主体,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1万元。2021年以来,累计奖励49家单位及流转主体100万元,有效调动镇、村、流转主体的管护积极性。三是培育典型,发挥示范引领。积极培育树立高标准农田典型示范镇(街道)2个、典型示范村18个,通过典型经验交流、现场观摩、宣传报道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帮带联动”工作机制,由典型示范镇(村)一对一帮带发展滞后镇(村),以带促学、以帮促进实现共同发展。(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xwzx/dfdt/202308/t20230809_4392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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