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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3038号(农业水利类264号)提案答复的函摘要

发布时间:2023-09-01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作者:佚名    

  钱福永、徐建国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建设中俄农业合作试验区的提案》收悉。经商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创新发展模式

  中俄两国农业投资合作势头向好,双方已就中俄农业合作试验示范区等合作设想作多次沟通。我部会同外交部、商务部等支持黑龙江等省份和企业加强对俄农业合作,积极做俄方工作,促俄创新合作模式、加大政策优惠、完善服务平台。下一步,将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推动有关合作落地并发挥作用。

  二、关于加大政策供给

  海关总署、金融监管总局等积极服务中俄农业合作相关工作,通过进口暂定税率方式对部分紧缺农产品实施优惠政策,为中俄农产品进出口及农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下一步,将继续结合发展需求情况等,统筹研究相关农产品进口关税待遇问题,支持中俄农业合作。

  三、关于完善服务平台

  我部会同科技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等,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机制和服务平台,持续为对俄农业合作提供信息咨询、农资农机、科技服务、通关、劳务人才、回运等指导和支持。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技术信息法律等支持、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优化通关回运服务,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有力支持。

  四、关于高位推动落实

  中俄农业合作已纳入双边高访议题和重点工作,我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部门与黑龙江省及有关企业保持密切沟通,指导做好对俄农业合作工作。下一步,将继续指导相关主体加强对俄农业合作,争取俄方相向而行,加快建设中俄农业合作试验示范区。

  感谢你们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31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GJHZS/202308/t20230831_64355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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