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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集成技术及配套设施装备征集推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31     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和《2023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装备配套,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集成技术及配套设施装备提档升级,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工作安排,全国畜牧总站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集成技术及配套设施装备征集推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征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集成技术及配套设施装备活动,遴选出一批适用性强、性价比高、应用潜力大、可复制推广的集成技术及配套设施装备,为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档升级提供有力支撑。

  二、征集要求

  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创新集成循环高效、节能低碳的资源化利用集成技术及配套设施装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需求;有一定规模的推广应用,具有全省乃至全国可复制可推广价值。具体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征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集成技术及配套设施装备。一是申报主体为畜牧推广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相关企业,以及畜禽养殖场(户)、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和粪肥还田等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可单独申报,也可以联合申报。二是申报内容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集成技术及配套设施装备,既可以针对某个环节,也可覆盖收集、处理、利用全链条,强调整体解决方案。同时附上畜禽养殖场(户)、畜禽粪污集中处理、粪肥还田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环节的典型案例。集成技术及配套设施装备运行中要体现适用性、经济性和安全性。

  (二)征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一是申报主体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申报单位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二是申报的设施装备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实用价值,充分满足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需求,有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有较强推广价值;申报的装备使用状况良好,产品性能稳定,质量可靠,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申报的设施装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征集程序

  (一)单位申报。2023年9月15日前,各有关单位向我厅申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集成技术和设施装备,每个单位申报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集成技术及配套设施装备数量原则不超过1项;申报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数量原则不超过3项。

  (二)专家评审。2023年9月20日前,我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梳理与统计汇总,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遴选。

  (三)推荐上报。2023年9月30日前,向全国畜牧总站推荐报送我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集成技术和设施装备材料。

  四、材料报送

  (一)请各申报单位对应填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集成技术及配套设施装备申报材料》(见附件2)、《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申报材料》(见附件3)。

  (二)申报材料要内容真实、主题突出、特点鲜明;文字5000字左右,提供3—5幅相关高清图片,并配备准确图名,大小2M以上,JPEG格式;视频时长3—5分钟,画质清晰,播放流畅,大小不超过50 M,MP4格式。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前,请各单位、企业按照申报条件及数量,将相关材料盖章后以电子版形式发至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畜牧与饲料处邮箱。

  附件:1.推荐汇总表

  2.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集成技术及配套设施装备申报材料模板

  3.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装备申报材料模板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8月26日

  (省农业农村厅畜牧与饲料处联系人及电话:杨浩君、020-87241509,郭建超、020-37288127,邮箱:754461455@qq.com)

  相关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集成技术及配套设施装备征集推介工作的通知附件(1-3).doc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243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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