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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秋季种子市场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5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种字〔2023〕15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2023年山东省农作物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鲁农种字〔2022〕6号)要求,省厅近期拟开展2023年全省秋季种子市场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以小麦、蔬菜等秋冬种作物种子为重点,并与2023年度山东省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抽查工作有序衔接,对辖区内部分种子企业、集中交易市场和经营门店开展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重点检查小麦种子企业和近3年生产经营不规范主体、质量抽检存在品种不合格企业以及投诉举报反映问题较多的企业和品种。原则上市级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县级检查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覆盖率不低于60%。对于今年前期受“烂场雨”影响较大的市,应做到小麦种子企业检查全覆盖。

  二、检查内容

  (一)种子质量、真实性和标签及使用说明。重点开展小麦、蔬菜等种子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对抽取的种子样品进行常规质量检测,小麦种子同时检测品种真实性。检查市场销售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合法合规、完整规范,核实二维码追溯信息是否准确齐全、能否做到可追溯。菏泽、济宁、枣庄和泰安等市种子管理部门要持续监测小麦种子质量,确保小麦用种安全。

  (二)检查生产经营资质、档案和备案情况。检查种子企业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以及不按照许可证范围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检查种子销售门店是否按规定备案、备案品种和数量是否齐全、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等;检查种子企业、经营门店生产经营档案是否完备,批发、销售明细台账是否真实规范,保证可追溯等。

  (三)检查经营作物品种审定和登记情况。重点检查持证企业、销售门店经营作物品种是否存在主要农作物未审先推、已撤销审定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等情况,是否存在套牌侵权等情况;是否存在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未经登记而发布广告、推广或者未经登记而以登记品种名义销售等情况。

  (四)调查秋季生产用种供应与保障情况。市场检查过程中要重点调查今年小麦种子供需、调剂调运和市场价格运行情况,精准分析研判当地供需形势,积极协调供需双方有效对接,尽快落实种源,及时做好适宜种植品种余缺调剂,并做好调查数据统计,及时反馈给属地农业农村部门。

  (五)检查市场监管执法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种业知识权保护、“三无”种子整治、网络销售平台监管等措施落实情况。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种子包装标签、未审先推、经营主体资质与备案等规定行为,应当场作出处罚,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组织核查,对抽样检测结果不合格的种子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理。要加强小麦种子的经营管理和质量监督,严防不合格种子入市下田,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以次充好、以粮代种、哄抬种价等违法行为。

  三、组织方式

  (一)实施方式。本次检查采取市级自查和省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市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秋季种子市场检查工作,省厅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市部分县域进行抽检。

  (二)时间安排。各市可根据本辖区内种子生产加工进度和市场销售启动情况自行确定检查时间,省厅拟于9月对各市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检查是落实我省2023年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重要内容,是保障秋冬种作物用种安全的关键举措,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准确掌握秋季种子市场销售特点,按时完成检查任务,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级种业管理执法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及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作,运用好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和省法院、省农业农村厅签署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机制,推进种业执法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建立健全涉种案件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联合开展重大种业案件督查督办。对于涉及面广、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依规及时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三)规范检查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规范检查、扦样、封样、笔录及取证等工作程序,妥善留存证据资料,保证样品证据链完整可靠、可追溯,并及时归纳整理并留存备查。确保检查流程公正、科学、规范。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注重秋季种子市场检查宣传引导,促进持证企业和各类经营主体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引导农民科学选种。要及时指导农民因地制宜选择种植品种、科学确定播种量,做到适期播种。各市要认真总结工作做法成效,梳理分析问题原因,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10月15日分别报厅执法局、质监处和省种子管理总站。

  五、联系方式

  (一)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执法局

  联系电话:0531-51789127

  电子邮箱:sdnyzcfg@shandong.cn

  (二)山东省农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0531-51789261

  电子邮箱:sdsnytzjc@shandong.cn

  (三)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

  联系电话:0531-81608110

  电子信箱:langlina@shandong.cn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8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308/t20230824_4399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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