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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推进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

发布时间:2023-08-25     来源: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水平,推动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深入开展,在新法颁布一周年之际,8月24日,省农业农村厅在长春农博园举办主题为“学法力行,践诺守信”的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暨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活动,包青春副厅长现场宣布活动正式启动。

  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于2022年9月2日审议通过并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对农产品生产者开具、收购者收取保存并再次开具、批发市场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强化了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为构建自律、他律和国律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打下更坚实的制度基础。

  

  活动现场,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畜牧业管理局宣读联合公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级普法宣讲员宣誓,与会领导向普法宣讲员颁发了证书。农产品生产主体、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团采购代表共同发起“亮证”倡议。

  

  活动现场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展示区,展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标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及附带合格证农产品,展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手册、定量检测及快速检测设备等。利用发放资料、节目表演等多种形式与群众互动交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升生产经营者懂法守法意识和广大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知晓率与满意度,营造人人关心、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

  

  近年来,我省坚持“守底线、保安全、拉高线、提品质”,积极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品牌强农,全省有效使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企业总数达494家、产品1362个,创建省级安全绿色优质农产品示范基地60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连续多年稳定在98%以上,全省合格证实施主体超9000家,开具电子合格证602.1万张,带证农产品达到23万吨,实现了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wfb/bmdt/202308/t20230824_8787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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