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消费是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广袤的农村蕴含巨大消费潜能。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发布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849元,同比增长1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8.4%,两年平均增长7.9%。
从目前趋势看,农村居民消费已经从“吃穿住”为主的生存型消费向“教文娱”为主的发展型消费升级。上半年,全省农村居民发展型消费支出占比四成多,比上年同期上升5.2个百分点,农村交通通信支出、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和医疗保健支出等发展型消费占比明显上升。
“今年上半年消费的增长,是在去年同期较低的基础上恢复性增长。”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居民收支调查处处长梅定胜说,从消费类型来看,服务性消费支出同比增长48.6%。支出八大类全面增长,其中居住服务性消费支出同比增长8.8%,其余七类均为两位数增幅,同比分别增长63.6%、37.4%、35.0%、23.1%、31.1%、75.3%、13.2%。
随着吉林省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县域商业体系日益完善,农村消费规模持续扩大,消费升级步伐不断加快,消费市场潜力加速释放。如何更大力度释放农村消费市场潜力?进一步激发农村消费活力?
今年,吉林省优化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渠道,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全力激发农村消费活力,释放农村消费潜力,推动农村消费提质扩容。具体采取以下三方面举措:
强化政策引领。制定《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全面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从健全农村流通体系、创新农村消费场景、完善县域产业体系、强化服务保障力度、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等方面入手,促进农村消费发展。出台《关于开展扩大农村消费示范引领县(市)试点工作的通知》,选取10个有发展潜力的县级市,开展农村消费创新引领县试点,积极探索农村消费工作机制、政策措施以及方法路径,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引领和带动农村消费提档升级。
改善消费条件。从打造政策环境、突出项目带动、优化物流体系、推动数字升级等四个方面入手,织密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消费服务网络,持续推动县域商贸流通水平提升。围绕“一个上行、三个下沉”建设改造一批县城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物流配送站点和农村集贸市场等县域商业和物流配送基础设施。目前,吉林省县(市)、乡(镇)、村三级现有各类商业网点30122处,上半年县域商品和服务销售额实现1161.45亿元,同比增长21.61%,带动205.13万人就业创业。现有物流快递网点22307处、共处理县域快递包裹约1.5亿件,同比增长45.09%。
优化消费服务。深入开展家电下乡、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精准投放消费券,释放农村耐用品消费潜力。上半年,全省42个县(市)开展消费券促销活动,发放消费券1.59亿元,拉动销售15.48亿元。支持农村商贸流通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服务农产品上行、农民增收。积极开展2023“吉品盛荟”网上年货节、第五届双品网购节等促消费活动,组织优秀电商企业参加中国电商博览会,举办吉林优品推介洽谈会。上半年全省农村网络零售额225.1亿元,同比增长41.88%。
农村消费增长潜力大,市场发展前景可期。今后,吉林省将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培育壮大农村经营主体,不断强化农村消费供给,优化农村消费环境,多措并举激发农村消费活力,奋力实现农民增收和农村消费良性循环,为恢复和扩大农村消费持续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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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xw/qg/202308/t20230824_64349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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