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遇到较多困难挑战时,人们对于改革的期待更多。当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望继续深化,成为盘活宏观大局的关键一招。
7月中旬,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为主线,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下坚实基础。
此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提出,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政策体系,促进城市资源要素有序向乡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更大程度激发经济内生动力。其一,在共同富裕大背景下,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在农村,为逐步缩小城乡差距,须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体制机制,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政策体系,让农民在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
其二,从提振国内需求、提升经济效率角度看,也需逐步缩小城乡差距,释放农村消费潜力。虽然上半年经济同比增幅达5.5%,但二季度环比增速下行。在当前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的背景下,须进一步扩大国内需求尤其是居民最终消费需求。相较而言,低收入群体边际消费倾向更高。因此,从经济效率提升角度而言,也应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提升农民收入水平。
其三,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角度来看,只有真正打通城乡、提高广大农民收入、壮大中等收入群体,才能支撑起超大规模的内需市场。
目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望在以下领域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继续延长。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不变。据此,为稳定农民预期,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将延长。
同时,农村宅基地如何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如何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如何规范化等有望进一步明晰。
因此,这项改革意义重大。不过要注意的是,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在改革进程中必须由点及面、审慎稳妥推进,确保“不翻烧饼”、不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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