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粮食法治网!

粮食法治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粮食舆情 > 正文

加大对受灾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的帮扶力度努力克服洪涝灾害等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3-08-18     来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受灾脱贫群众帮扶工作,要求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应对措施,加大对受灾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的帮扶力度,努力克服洪涝灾害等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影响,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切实运行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全面排查农户受灾情况,及时将有因灾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用好“绿色通道”政策,对有因灾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先落实帮扶措施再完善相关手续。对因灾纳入的监测对象,按照“一户一策”原则,制定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责任人,确保帮扶到位、消除风险。用好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资源,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多渠道帮助受灾地区应对灾情和恢复重建。

  千方百计增加受灾脱贫群众收入。支持脱贫群众发展庭院经济等开展生产自救,支持受灾帮扶企业和就业帮扶车间等加快复工复产、落实联农带农责任,鼓励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组织脱贫群众参与灾后重建项目获得劳务收入,用好公益性岗位政策,加强劳务对接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防止灾害导致部分脱贫群众收入骤减。强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支持,对有贷款需求的脱贫户、监测户应贷尽贷,对受灾脱贫户和监测户落实展期续贷政策、减轻还款压力。推动有关方面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及时解决受灾脱贫群众“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

  精准安排和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受灾严重地区要以县为单位对财政衔接资金进行盘点,对未安排到项目的衔接资金可调整优先用于受灾严重地区和脱贫户。受灾严重地区可结合实际调整衔接资金支出结构,在规定的支出范围内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重点用于支持到人到户帮扶项目、因灾受损的扶贫项目资产和村集体项目恢复重建、小型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修复等。加大对受灾脱贫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在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上给予倾斜。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gzdt/xxkd/202308/t20230817_6231205.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投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