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湖北财政把支持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大政治任务,锚定支持595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目标任务,扛牢扛稳地方财政投入的主要责任,多方筹资近34亿元,为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展现财政新的担当作为。
湖北财政坚定不移贯彻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我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实施强县工程的中心任务,纳入全省考核体系,强化预算投入,增加考核权重,坚决扛起主要支出责任。
2023年,省级财政大幅度提高省级补助标准,共落实配套资金17.85亿元,用于支持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省级财政统筹相关资金,对市县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给予适当补助,减轻了市县财政投入负担。
我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培育和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等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财政投入;支持市县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通过集中连片布局,推动项目协调一致,形成资金合力。我省还明确,市县可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一定额度或比例的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产生的新增补充耕地指标可用于省级耕地占补平衡统筹和跨区域调节,新增补充耕地指标收益的50%可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债券偿还、贴息等。
我省还发挥财政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直接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鼓励市县政府有序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另悉,2022年,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获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2亿元。从2019年起,我省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激励成效明显靠前的10个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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