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四川省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川农函〔2023〕379号)精神,经逐级推荐评选,并经四川省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表彰97个四川省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先进集体和199名四川省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先进个人。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现就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天(2023年8月10日—8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四川省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5505278
电子邮箱:scsnyncrczx@126.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4号
附件:附件1四川省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四川省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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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3/8/10/d9805693dac5423f92cfa5a8c626b1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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