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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到期换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1     来源:      作者:    

闽农机推〔2021〕20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的通知》(农机发〔2019〕3号)和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关于推广鉴定证书到期换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农机鉴〔2019〕68号)要求,现就福建省颁发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到期换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申请

  申请者登录“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www.fj12316.cn:8290/uipmp/cwb/index.html。点击“试验鉴定企业申报”,进入“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注册成为法人用户后,再进入办事大厅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提交前下载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申请表。具体操作详见系统登录界面下方的《企业用户操作手册》。

  将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申请表(1份)、企业自我声明(1份)和最新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规定的产品规格表(1份),按照要求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胶印的产品使用说明书(1份),邮寄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综合科收。收件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83号2号楼四层,邮政编码:350003,联系人:张守宇,联系电话:(0591)87553270。

  申请换证产品不受最新发布的《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产品种类指南》限制,申请时选择原获证产品所属的产品类别和品目。申请换证的产品及涵盖产品的名称应当符合最新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规定的要求。

  为保证在证书到期前完成换证工作,2021年12月31日到期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换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以我站收到纸质申请材料的时间为准。

  二、换证依据

  产品一致性检查依据最新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进行;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检查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进行。对于最新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中的新增要求,由企业自我声明其产品符合最新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要求,《企业自我声明》格式见附件。

  三、现场检查提供的材料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报告(推广鉴定证书续展报告)和检验报告、变更确认报告(若有)、企业自主变更文件(若有)等材料由企业提供给我站检查人员。

  四、换证结果公告

  完成换证现场检查工作后,我站按规定格式出具换证报告,并予以通报。将换证报告中的产品照片和主要技术规格信息等上传到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

  五、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标志的制作与使用

  今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到期换证的产品,在证书有效期内,其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标志仍然按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2015年农业部公告第2331号)附件2规定的式样及规格参数由企业制作使用。 换发新证后,在证书有效期内,其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标志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附件3规定的式样及规格参数由企业制作使用,其中二维码的信息应包含《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内容。

 

  附件:企业自我声明

 

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

2021年5月26日  


http://nynct.fujian.gov.cn/xxgk/tzgg/qt/202105/t20210526_56020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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