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1号)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有关规定,经审查评定和现场核查确认,现将有关情况受理公示如下:
拟申请产品名称:滦平大米
拟确定登记申请人:滦平县农牧技术推广站
拟保护地域范围: 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境内金沟屯镇、小营满族乡、西沟满族乡、张百湾镇等4个乡镇,具体为金沟屯村、柳台村、滦河沿村、云盘山村、三道湾村、荒地村、山咀村、老迁村、下洼子村、蓝旗村、五道岭村、小营村、付营村、郎营村、大沟村等15个行政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7°22′41″至117°46′24″,北纬41°18′31″至40°53′28″之间,保护面积1333公顷,种植面积 567公顷,年产量为0.35万吨。
本次受理公示时间为30天。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如有异议的,请于2020年10月12日前向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书面反映。联系人: 尤帅;联系电话:0311-86217083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南大街103号;邮编:050031。
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2020年9月11日
http://nync.hebei.gov.cn/article/zlaq/202009/202009000177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