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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3     来源: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农业农村局,厅有关处、中心,山西农业大学,神农科技集团:

  根据《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4-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3〕227号)文件要求,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省厅继续开展2024-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常态化储备。现将储备指南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项目范围类型

  根据《2024-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结合我省实际,具体分为: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

  (三)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

  (四)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五)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

  (六)数字农业建设项目

  (七)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储备项目的申报条件、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额度等参照项目储备指南(附件)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的具体事宜需提前和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联系。

  二、储备项目申报程序

  县级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储备本地区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https://acpmp.agri.cn/)填报相关信息纳入县级储备项目库,并择优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同时在平台中将项目推送至市级储备项目库。

  市级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所属县(区)和市属单位推送至市级储备项目库中的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将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并修改完善的项目以市农业农村局正式文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同时在平台中将项目推送至省级储备项目库(待审核)。

  山西农业大学、神农科技集团、厅有关处、中心储备的项目由省农业农村厅归口行政处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并修改完善的项目通过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推送至省级储备项目库(待审核)。

  省农业农村厅对各单位报送的储备项目进行审核或评估,通过审核或评估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将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

  各级发改部门将从我省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库中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编报2024年山西省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未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的农业项目不得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三、储备项目注意事项

  (一)储备项目必须取得项目代码。储备项目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index.html)取得项目代码。已取得项目代码的项目,需及时向原项目代码发放单位及时更新项目信息。

  (二)承担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项目至今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建设单位,不得储备项目;山西农业大学所属院所有项目未通过验收的,不得储备项目;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不得储备项目。储备项目要符合本地区和单位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政府隐性债务,采取PPP模式建设的项目暂不纳入储备范围。

  (三)储备项目必须完善落实规划、用地、环评、防洪、水土保持等前置条件,要符合农业农村部相关规划布局。相关印证材料要作为项目可研报告(实施方案)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

  (四)直接投资类项目编制可研报告,投资补助类项目编制实施方案。直接投资类项目的可研报告应委托资信良好的工程咨询机构按照国家发改委印发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编写,并达到相应深度要求;投资补助类项目的实施方案建议委托资信良好的工程咨询机构按照《农业农村部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编写,并达到相应深度要求。

  (五)项目名称要规范,可研报告(实施方案)上的项目名称、市级推荐文件中的项目名称、申请项目代码时所用项目名称必须确保一致。统一为:“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可选)+品种类型(可选)+项目类型”例如:**省**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省**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省**县**(单位)生猪育繁推一体化建设项目等。

  (六)整县推进项目除编制整体实施方案外,还须编制子项目实施方案;以县政府名义申报的项目,必须有相关县政府出具的配套资金承诺。

  (七)各单位对项目开展评审论证时,专家组人数应不少于5人且为单数,其中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鼓励邀请相关部委、省厅专家进入专家组参与评审;原则上不允许项目建设单位人员进入专家组评审本单位储备项目。

  (八)评审专家组应对项目是否可行提出明确的结论性意见。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应对照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可研(实施方案)逐条进行修改,评审组织单位应同专家组联合检查建设单位、编制单位是否已按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九)2021年及以前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且未申请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项目已被移除出库,需根据最新规划和储备指南的要求,按照程序重新储备。

(十)鼓励2022年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且未申请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的项目按照最新规划和储备指南的要求,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内容,重新储备。省农业农村厅将按程序对此类项目优先纳入储备库。

  四、有关要求

  (一)厅相关处、中心联系人负责对接沟通农业农村部对口司局,进一步了解项目布局、建设内容、数量、支持方式、项目投资形式(直投或投资补助)、中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并据此指导市县和有关单位做好项目储备申报、评审论证工作。

  (二)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在项目储备过程中要坚持自愿、公平、公开的原则,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项目申报政策的宣传和引导,积极扩大政策知悉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项目储备和申报质量。要积极与厅相关处、中心联系人沟通对接,做好项目储备推送、评审推荐的工作。同时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大力推进在建项目实施、已完工项目验收等工作。

  (三)各市农业农村局,山西农业大学、神农科技集团、厅有关处、中心请于9月底前将储备推荐文件2份、专家评审意见2份、储备项目的可研(实施方案)纸质版7份送至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储备推荐文件、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的可研(实施方案)扫描件同步上传到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

  五、联系方式

  计划财务处:

  闫艾平0351-8235117

  乡村产业发展处(农业科研试验基地):

  尹航0351-8235785

  市场与信息化处(数字农业建设项目):

  苗慧丽0351-8235069

  科技教育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张文喜0351-8235102

  科技教育处(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

  和玲霞0351-8235890

  种植业管理处(玉米单产提升工程):

  苗建忠0351-8235021

  畜牧兽医局(陆生动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

  韩慧韬0351-8235508杨治平0351-8395233

  畜牧兽医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

  左丽峰0351-8235508焦光月0351-4043537

  农垦与渔业渔政管理局(水产种业提升工程、水生动物保护

  能力提升工程):蓝天慧0351-8235506

  种业管理处(现代种业提升工程):

  牛旭斌0351-8235308张兰17735690997

  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农业全程机械化科研试验基地):

  武国媛0351-8235233

  农田建设管理处(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

  杨培育0351-8235539

  省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区划中心(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杜宇0351-4127559

  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中心(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

  郭芳13994292963

  附件:山西省2024-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sxnytzwgk/sxsnynctxxgk/nynct/gknr/auto1235/auto1243/202308/t20230811_91073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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